电气主接线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①牵引变电所、铁路变电所电气主接应综合考虑电源进线情况(有无穿越通过)、负荷重要程度、主变压器容量和台数,以及进线和馈出线回路数量、断路器备用方式和电气设备特点等条件确定,并具有相应的安全可靠性、运行灵活和经济性。
②具有一级电力负荷的牵引变电所,向运输生产、安全环卫等一级电力负荷供电的铁路变电所,城市轨道交通降压变电所(见电力负荷、电力牵引负荷)应有两回路相互独立的电源进线,每路电源进线应能保证对全部负荷的供电。没有一级电力负荷的铁路变、配电所,应有一回路可靠的进线电源,有条件时宜设置两回路进线电源。
③主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能满足规划期间供电负荷的需要,并能满足当变压器故障或检修时供电负荷的需要。在三相交流牵引变电所和铁路变电所中,当出现三级电压且中压或低压侧负荷超过变压器额定容量的15%时,通常应采用三绕组变压器为主变压器。
④按电力系统无功功率就地平衡的要求,交流牵引变电所和铁路变、配电所需分层次装设并联电容补偿设备与相应主接线配电单元。为改善注入电力系统的谐波含量,交流牵引变电所牵引电压侧母线,还需要考虑接入无功、谐波综合并联补偿装置回路(见并联综合补偿装置)。对于直流制干线电气化铁路,为减轻直流12相脉动电压牵引网负荷对沿线平行通信线路的干扰影响,需在牵引变电所直流正、负母线间设置550 Hz、650Hz等谐波的并联滤波回路。
⑤电源进(出)线电压等级及其回路数、断路器备用方式和检修周期,对电气主接线形式的选择有重大影响。当交、直流牵引变电所35 kV~220 kV电压的电源进线为两回路时,宜采用双T形分支接线或桥形接线的主接线,当进(出)线不超过四回路及以上时,可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主接线;进(出)线为四回路及以上时,宜采用带旁路母线的分段单线线主接线。对于有两路电源并联运行的6kV~10 kV铁路地区变、配电所,宜采用带断路器分段的单母线接线;电源进线为一主一备时,分段开关可采用隔离开关。无地方电源的铁路(站、段)发电所,装机容量一般在2 000 kV·A以下,额定电压定为400 V或6.3 kV,其电气主接线宜采用单母线或隔离开关分段的单母线接线。
⑥交、直流牵引变电所牵引负荷侧电气接线形式,应根据主变压器类型(单相、三相或其他)及数量、断路器或直流快速开关类型和备用方式、馈线数目和线路的年运输量或者客流量因素确定。一般宜采用单母线分段的接线,当馈线数在四回路以上时,应采用单母线分段带旁路母线的接线。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