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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契约沟通

2022/07/16162 作者:佚名
导读:激励因素 在现实社会里,可以见到许多盈余管理的激励因素,有的属管理激励,有的是政治成本激励或其它激励。在管理激励中,既有分红和晋升的诱惑,又有被解除职位的压力。在政治成本激励中,有许多针对政府管制而进行的盈余管理。此外,盈余管理还可被用作是资劳双方讨价还价的工具。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盈余管理也很有吸引力。正因为如此,才有所谓以股利为基础的盈余管理、以节税为目的的盈余管理、困境企业的盈余管理、运用盈

激励因素

在现实社会里,可以见到许多盈余管理的激励因素,有的属管理激励,有的是政治成本激励或其它激励。在管理激励中,既有分红和晋升的诱惑,又有被解除职位的压力。在政治成本激励中,有许多针对政府管制而进行的盈余管理。此外,盈余管理还可被用作是资劳双方讨价还价的工具。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盈余管理也很有吸引力。正因为如此,才有所谓以股利为基础的盈余管理、以节税为目的的盈余管理、困境企业的盈余管理、运用盈余管理进行风险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时的盈余管理等等。盈余管理也有许多阻碍的因素。注册会计师审计、证券交易监管机构的监管、税务稽查和股东大会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限制了盈余管理的泛滥。但上述限制因素往往也受到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因此从整体而言,盈余管理的激励因素要比阻碍因素强势得多。在世界各国,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公司上调或调低盈利,虚报营业收益的故事。例如,美国在线公司为开发潜在客户群,免费给客户赠送磁碟,之后将所有发生的费用资本化;而微软公司则被指控通过递延确认实际所得收入来下调盈利。在这方面,我国也有数不尽的例子,会计“打假”始终效果不明显,说明大家还是不怕,盈余管理还是有很多激励因素的。

盈余管理相关知识 在现代会计报告系统中,留有许多盈余管理的机会。公认会计原则还存在不少局限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雷维特(A.Levitt)1998年就曾在纽约大学法律与商学中心发表过题为“数字游戏”(number games)的演讲,猛烈批评某些低质量的会计准则。应计制会计中的预计、摊销等都很容易被利用作盈余管理。同时,不确定的经济交易和会计事项也越来越多,对这些不确定经济交易和会计事项的正确判断也越来越困难。

盈余管理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

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也为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一些条件。例如,现行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契约,股东会、董事长与经理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规范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盈余管理乘虚而入也就见怪不怪了。

通过深入的分析研究,一些会计学家进一步得出了盈余管理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契约磨擦(contracting frictions);另一个是沟通磨擦(communication frictions)。如果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没有契约磨擦,他们之间的沟通也完全透明的,委托人可以掌握并使用充分信息,盈余管理也就不可能发生。

在委托代理关系的模型中,人们常常事先设定一套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事实上,无论是管理契约还是报告规则都面临随着经济和企业情况变化而变化的压力。但是,由于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通常被看作是固定的、僵化的(即使有变化也还是跟不上经济和企业情况变化的步伐),会与现实的需要产生矛盾,因此盈余管理便应运而生。在这里,盈余管理常被用来解决由于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与现实情形发生磨擦所引起的问题,而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就成为盈余管理问题存在的内生变量。

仅仅用契约磨擦是无法完全解释盈余管理的产生与存在的。人们之所以无法消除盈余管理,是因为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最典型的是经理知道的东西,包括股东在内的其他人并不一定知道。信息不对称阻碍了信息交流和沟通,经理也就不可能把他所掌握的全部私人信息传递出去。当然,有一些信息传播是被法律禁止的。正是有了沟通磨擦,企业管理当局才会在盈余管理中大有作为。

需要说明,契约安排的修正并不能完全消除沟通磨擦。但是,如果经理把所有的私人信息都传递出去,并且又不会增加成本,可以预期,契约的安排将朝着有利于鼓励真实地披露信息的方向发展。由此可见,沟通磨擦比契约磨擦对于理解盈余管理生存的条件还更有意义。

通过分析和研究以上解释盈余管理生存的两个基本条件,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结论1

盈余管理是现代会计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但盈余管理本身并不完全是一个会计问题。无论从其生存条件还是从其主体看,盈余管理涉及一系列的管理,甚至经济问题。委托人与代理人契约的确立、修正和实施,信息不对称都是经济学和管理学中的重要研究内容,也是经济管理面临的棘手问题。

结论2

盈余管理的存在有其特定的背景和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可以预见人们不可能完全解决契约磨擦和沟通磨擦的问题。尤其是在信息交流方面,代理人永远都会拥有一部分私人信息,这些信息永远都不可能被委托人或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完全知晓。因为,法律不允许这样做,成本效益原则也不赞成这样做,技术上也还存在问题。因此,盈余管理将会继续存在下去,透过法律、规则和人力是不可能把它完全消除的,除非市场经济也不再存在了。

结论3

既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无法透过法律、规则和人力去消除盈余管理问题,那么我们就应当对盈余管理的客观存在有一个科学的观念和正确的认识,用平静的心态对待它。既不能让它放任自流,也不可能完全杜绝。社会要达成这种共识,投资者等委托人以及会计信息的其他使用者也要有这种认识。从社会的角度讲,政府和有关社会团体有责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别是有效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制定和完善规范会计报告的相关法律、制度和公认会计原则,加强外部监管。从企业的角度看,有关方面(如投资者、经营管理者等)要尽可能签订完善的契约、合同,代理人要树立正确的商业伦理道德,依法经营、道德管理。此外,委托人以及会计信息的其他使用者还有必要掌握识别盈余管理的知识和技能,能根据其特定的决策需要对会计数据或报告盈利作出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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