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市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文稿;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分析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对重大政策进行深入研究。
(四)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加强应急管理,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可行性方案。
(八)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发布,编辑市政府公报,编写市政府大事记。
(九)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十)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市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政府、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合作,促进金融业发展;协调处置和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十一)负责全市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利;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管理,承办有关行政许可;开展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友好交往。
(十二)负责全市机关事务行政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三)负责桃花江核电项目建设的宣传、协调、督促等工作;负责全市核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的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指导,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