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估价法的评估结果是建立在可比公司市场价值的基础之上,所以它不可避免要受到现行市场偏见或负面的影响。也就是说,这种方法的评估结果不能完全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而是要受到市场高估或低估的影响。但也正是其显见的市场比较结果以及易于使用的特点,此法得到大部分投资者的青睐,在国外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较为广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使用这种方法的前提假设是该行业中其他公司与被评估公司具有可比性,但可比公司的定义是一个主观概念,所以非常容易被误用和操纵;其次即使找到了一组合适的可比企业在被评估企业和可比企业之间必然存在着一些基本差异,而对这些差异作出主观的调整也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