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152 作者:佚名
导读: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的重要手段,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性政府机关的必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涵盖行业广、涉及部门多,城乡规划、市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保障、供水供气、垃圾污水处理、建筑节能、墙材革新、100个示范小城镇、100个城市综合体等工作无一不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历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的重要手段,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性政府机关的必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涵盖行业广、涉及部门多,城乡规划、市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保障、供水供气、垃圾污水处理、建筑节能、墙材革新、100个示范小城镇、100个城市综合体等工作无一不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历来为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成立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调整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黔建办通〔2013〕452号),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整。已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机制。二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制定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步骤和办理时限等,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修订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及时修订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措施和手段。

(二)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职责职能、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及相关法规文件等,并开通了网上受理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及申请相关政府信息。

(三)加强教育培训。为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每年,我厅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积极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相关人员参加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2013年,先后两次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相关人员参加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共培训200余人次。

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情况。

(二)保障性住房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黔府办函〔2013〕35号”文要求,我厅及时改版更新厅门户网站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公开网页,升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省人民政府网站相应专栏及时公开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同时,下发《关于加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安居办通〔2013〕18号),要求各地开设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制定统一表格,指导各地规范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13年全省所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项目、竣工项目均在项目地采用公告栏的方式进行了现场建设信息公开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为加大涉农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涉农资金安全使用,我厅在省监察厅涉农资金监管网公开了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下达使用情况,提高了广大群众知情权,实现了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过程公平、公正,我厅通过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将改造农户的信息档案予以公开,使被改造农户的基本情况和获得的政府补助资金数量均能实时查询,有效降低了政府补助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风险。

(四)征地拆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对全省住房保障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全省各县(市、区、特区)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在当地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政务网上,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通过利用媒体、报刊、网络向被征收人发放《征收条例》和宣传资料等形式,保证房屋征收信息及时公开,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公众及舆论的理解和支持。依托征收项目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通过在征收项目现场张贴征收补偿方案,结合入户调查工作,面对面向被征收人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争取广大被征收人的理解和配合。将征收项目的征收与补偿方案及时向被征收人公布,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被征收人意见,使被征收人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五)招投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我厅对《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试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对施工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我厅通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12199 条,公开内容主要为下发的各类文件、公告公示、专题信息及部分新闻报道稿件等。

(二)通过设置现场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厅机关五楼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办理建设系统各类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结构师等)考试、办证、补证、注销等行政许可(审批)的依据、条件、程序、要求及结果等信息。二是在厅机关十三楼资金管理中心,设立信息公开宣传栏,可查住房公积金申请、结算、利率调整、退出以及相关程序等信息。三是在厅机关十八楼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设立信息公开宣传栏,可查阅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办证、定额管理、造价信息、工程师资质申报等相关信息。全年查阅人数约为10万余人次。

(三)通过省档案局“现行文件阅览中心”公开政府信息。我厅按要求向省档案局报送纸质红头文件,公众只需登陆省档案局网站“公益性文件-公开查询-现行文件阅览中心”即可查看所需信息。

(四)通过厅长信箱和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我厅通过公开发布厅长电子信箱、信访受理电话、受理方式等信息,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信访责任,及时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情况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制定《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微博信息发布规定》,通过政务微博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

(五)通过省内外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我省城镇化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100个城市综合体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工作,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效果、经验做法等信息。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费用减免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按照省政府要求,参照省政府网站相应栏目,我厅及时更新了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栏目相关内容,并于1月24日开通政府信息在线申请公开系统。2013年,我厅共收到9条(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开,并免费为申请人提供申请的相关信息材料,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