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交流、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财经制度和政策。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机关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查工作。负责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销工作。承担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编制建设人才培训规划,负责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指导系统内各类社团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承担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建筑安全管理股
负责管辖区域建筑业的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管辖区域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拟订管辖区域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工程装饰行业、散装水泥的监管工作。负责建筑企业改革发展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行业人员的信用体系工作。负责对区外建筑企业到管辖区域从事建筑活动进行管理。负责管辖区域建筑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管辖区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负责管辖区域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负责新、改、扩、拆建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管辖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指挥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突发事件,组织或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开展建设行业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管辖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储备、申报和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工作。负责制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督促项目实施和统计项目进度。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和区属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制定发布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造价。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负责工程造价执业监督管理。负责施工合同管理。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合同审查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的监督审查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资质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建设工程的报建和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服务。负责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2345”转交事项。负责牵头协调处理信访稳定突出问题。负责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相关的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管辖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纪律情况。
村镇建设股
负责管辖区域城市建设和城市综合开发工作。参与拟订管辖区域城市建设发展战略,执行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参与涉及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各类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成眉同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等工作。负责管辖区域村镇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管理、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重点镇特色镇的建设。负责农房建筑风貌提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负责统筹城市建设领域和村镇建设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管辖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经济数据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统计工作。负责行业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预测,起草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的分析报告。
公用事业股
负责管辖区域燃气行业管理。负责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燃气等城镇公用事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公用事业建设相关标准。组织编制管辖区域城镇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公用事业对外合作项目的引进并组织实施。负责管辖区域房地产业、物业服务行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拟订商品住宅发展规划、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管辖区域保障性住房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棚改区改造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管辖区域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运营管理。
勘察设计股
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现场管理、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墙体材料现场核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拟订行业发展、相关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全区人防总体规划、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
杆管线管理股
负责管辖区域杆管线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负责杆管线规划许可、挖掘许可、规划核实以及杆管线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杆管线新建、改建、扩建、迁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