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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

2022/07/16102 作者:佚名
导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依据《石家庄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总体思路 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依据《石家庄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总体思路

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我市被农业部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重大机遇,按照“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串点成线、形成片区”的总体思路,以农业项目为抓手,整合要素,集中投入,分区域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融合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和农业园区,培育现代农业典型,搭建现代农业发展框架,推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域布局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实施范围为14个农业县(市)、区。分别为:中部的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东部的晋州市、新乐市、元氏县、高邑县、赵县、无极县、深泽县,西部的平山县、井陉县、井陉矿区。辐射带动灵寿县、行唐县、赞皇县。按照《规划》和全市中东西发展战略,划分为三大功能板块。

(一)中部“都市农业”板块。即中部“三区一县”。该区域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核心区。区域重点发展都市休闲农业,全力支持一批都市现代农业园区做大做强,力争通过1-2年努力,建成3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0个市级园区,带动发展一批专业特色园区,形成环绕中心城区的都市农业休闲观光带。到2020年,将中部打造成功能设施完善、生产要素聚集、科技装备先进、经营模式创新的样板区域,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二)东部“优势集群”板块。即东部7个农业县(市)、区。该区域农业生产基础好,是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重点发展优势农业集群,积极承接京津农业外迁功能,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完善包装储运、冷链物流、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集群式发展。到2017年,围绕粮食、蔬菜、畜禽、果品等优势产业,力争培育出一批年销售收入达百亿元的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东部“第六产业”集群。到2020年,东部“六次产业”集群发展,成为环京津重要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三)西部“生态建设”板块。即西部平山、井陉、井陉矿区及灵寿、行唐、赞皇6个县(区)。该区域拥有丰富的山区资源和良好的生态基础,开发潜力巨大。重点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在实现太行山全域绿化的基础上,复制推广赞皇、平山经验,坚持林果产业片区建设和山区综合开发“齐头并进”。到2017年,每个县(区)着力打造1-2个规模万亩以上的生态富民园区,构建“山绿、果丰、农民富”的西部生态发展格局,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到2020年,西部生态农业产业形成规模,成为京津和周边地区生态休闲旅游聚集地。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

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顶层设计,通过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三大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农业综合竞争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社会服务能力。

(一)构建现代农业设施装备体系,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

一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重点加强农田排灌、土地治理、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重点实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结合全市正在实施的“沃土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秸秆还田技术,切实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质量。到2017年,改造中低产田24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40万亩。到2020年,改造中低产田6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农开办、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是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按照“山区重点抓灌区整治、平原重点抓农田节水”的总体要求,结合地下水压采工作,加强以节水灌溉为重点的骨干工程建设,采取引水补源、综合节水等措施,突出抓好井灌区节水灌溉,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农田机井升级改造、节水技术改造和末级渠系完善配套,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到2017年,增加节水灌溉面积93万亩,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到2020年,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65万亩,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2,农村饮水安全达标率达到90%。[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适应平原地貌特征,农机化发展重点向大功率、高性能、低油耗、高效环保、复合式多功能配套的现代化装备结构发展。到2017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870万千瓦,玉米生产机械化进程加快,玉米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5%、80%,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年均增长0.6%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粮食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是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支持发展“互联网 农业”,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实施智能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等精准化作业。完善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推广应用,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到2017年,全市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基地检测不合格农产品追溯率达到100%。到2020年,大田农业采用物联网管理规模达到30%以上,农产品可追溯覆盖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加快发展优质粮食产业,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坚持稳定粮食发展的目标不动摇,示范区创建区内粮食生产核心保护区到2020年要稳定在412万亩,围绕粮油高产创建和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优化粮食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推进粮田配套设施建设,集成推广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着力做好节水小麦、优质专用小麦和优质专用玉米的培育与引进,对“育、繁、推”一体化龙头企业实行政策扶持。通过抓订单生产、龙头培育、产业集群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打造特色粮油产品品牌,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粮油加工园区。到2017年,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推广小麦节水品种300万亩,市级以上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0个以上。到2020年,节水小麦、优质专用小麦和优质专用玉米占到粮食面积的75%以上,市级以上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8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是以保障“菜篮子”工程为根本目标,确保蔬菜供给质量。改善基础设施,以蔬菜标准园创建为抓手,构建比较完善的蔬菜生产经营服务体系,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发展名优特、反季节蔬菜及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通过推进标准化生产、调整蔬菜品种结构、集成推广无公害技术、加大蔬菜种植合作社建设力度等措施,提升蔬菜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积极组织蔬菜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三品一标”申请认证,创优质品牌产品,提高品牌信誉度和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每年建设30个蔬菜标准园,通过推进标准化生产,实现提质增效。到2020年,设施蔬菜播种面积达到53%以上,基地产品商品率达到80%以上,外销达到6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地无公害产品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是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积极发展健康畜牧产业。根据区域资源特点,重点发展奶牛、生猪、蛋鸡三大传统产业,积极发展肉牛、肉羊、肉禽等新型产业,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按照“控小、扩中、培大”的规模养殖发展思路,扩充生猪年出栏3000头、蛋鸡存栏20000只、奶牛存栏500头、肉牛年出栏500头、肉羊年出栏1000只、肉鸡年出栏10万只的中等规模养殖场,高标准培育生猪年出栏1万头以上、蛋鸡存栏10万只以上、肉牛存栏10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2000只以上大型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部、省、市、县四级联创,引导标准化示范场由单纯养殖向种养一体化转变,推进生态循环、低碳环保的种养示范园区建设。每年新创建5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到2020年,全市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累计达到1000个。[牵头单位:市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是以扩大山地优质林果面积为重点,加快推进现代果品产业发展。按照中东西发展战略布局,中部以环省会经济林资源为依托,重点打造集休闲、观光、采摘、娱乐于一体的林果示范区,发展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业态新的示范性基地,引领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东部以晋州、赵县、藁城等沙地梨果为主体,重点推动果品产业的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着力推进组织化、标准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建成一批标准化出口创汇外销基地,加快梨果精深加工业发展,拓展和完善生产、营销、储运、加工产业链条;西部发挥山地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太行山生态绿化建设和山区综合开发,大力发展核桃、大枣等优势主导产业,积极培育元氏石榴、赞皇樱桃、平山寿桃以及井陉、矿区、行唐苹果等特色果品基地。到2017年,发展太行山优质薄皮核桃50万亩,建设一批集赏花、品果、采摘等为一体的山区现代林果园区。到2020年,全市干鲜果品面积达到420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是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引领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大型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重点推进主食加工、乳制品加工、果蔬加工等行业的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支柱产业。推进园区建设,努力实现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抓好藁城开发区食品园区、鹿泉乳业加工园区、栾城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培育国家级产业化示范区、省级示范园和县(市)级农业产业化园区。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业附加值。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工艺,支持龙头企业联合攻关,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产品加工产业向精、深加工方向转变,打造高科技、高效益、集约创新型企业。到2017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9.2%。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3%,年均增速1.5%。[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产品物流产业,打造现代化农产品物流产业链。以农产品物流基地为节点,加强农产品物流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运输网络,提高公路网的通达深度和能力。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运输设备,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和生鲜农产品配送系统的建设,确保冷藏和生鲜农产品质量。加快农产品物流的信息化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做好农产品市场交易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设施,形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辐射力强的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对物流各环节进行实时跟踪、有效控制与全程管理,并逐步搞好农产品信息处理与发布工作以及市场信息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是积极发展生态休闲观光产业,打造京津冀城市后花园。依托现有特色生态农业资源,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优势和京津冀巨大的消费潜力,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精心打造一批观光型、设施型、特色型生态农业园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社会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支撑体系,提高农业科技转化与应用水平。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加强农业科技攻关,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形成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鼓励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规模种养场(户)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建立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基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推广手段现代化、培训设施齐全、具有一定检测和示范能力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加强技术推广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示范推广基础条件。积极开展以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为重点,以推广优良品种、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农民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科技推广活动,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指导农业、服务农业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提高全市农业科技普及率和科技贡献率。[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畜牧水产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集中力量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网络体系,加快提升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实施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能力和农产品质量追溯能力。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全过程监管,全链条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得到有效改善和提高。全市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达到600个以上,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是建立健全农民培训体系,提高人才支撑水平。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和“稳粮增收转方式、提质增效调结构”的总要求,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服务农业重大工程项目需要为导向,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需求导向、模式创新”为原则,以技能培训、创业指导、认定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为重点,分产业、按类型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实施“万名青年职业农民创业计划”,激发全市农村青年创造创新活力,提高创业兴业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生态农业体系,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肥药减施和农田生态拦截工程,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整治,采取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办法,有效提高生态养殖水平。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拓宽秸秆多种利用渠道,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和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积极发展有机肥等环保型产业,实现农业生产与资源开发协调发展。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力争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畜牧水产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是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管理组织化和经营产业化水平。积极培育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通过产业扶持,集中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新型经营主体。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生产、农村现代流通、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产权交易、城乡社区服务五大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 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等多种产业化发展模式,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立和完善市、县、乡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织服务体系。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示范区建设,市级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主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和组织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统筹工作推进,确保各项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市、县两级上下衔接、层层推进,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财政扶持,建立完善财政长效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农业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缓解农业生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各县(市)、区也要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要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支持方式,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农口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在适度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上集中使用,支持重大项目发展。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发改、农业、水利、科技、交通、农发、电力、旅游等涉农项目要优先向示范区投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国土部门要将重点农业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规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项目发展。发改、税收、环保、建设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涉农优惠政策,在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税收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其它部门也要结合职责研究制定政策,引导人才、技术、资金、服务等要素向项目区集聚,增强示范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农业发展的有效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抓好示范区核心区以及一批典型样板区和示范基地,点面结合推进工作开展。研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办法,找准扶持的关键环节,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涉农企业在建设用地、融资、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增强农民标准化生产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价值。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农业发展,形成各类资金竞相支持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五)强化督导考核。依据农业部、省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对全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科学指导示范区建设。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县域间竞争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示范区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广泛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创建标准,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

1.石家庄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石家庄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8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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