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任务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衔接好重大项目的对接、落地、建设、运行工作。一是明确各个县(市)、区的项目引进责任。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围绕产业集群及产业链的发展规律开展招商引资,重点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行业100强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每个县市(含矿区)每年至少引进1家。市内各区要立足优势,加快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重点与行业50强企业开展合作,每个区每年至少引进2家。二是各产业聚集区要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产业集聚的原则,加大重大项目引进力度。市级以上产业聚集区和开发区重点引进投资2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每个区每年至少1个。县级管理的产业聚集区重点引进投资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每个区每年至少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