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把科技服务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督导责任落实。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形成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按照本意见,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在市级科技计划改革中,加大对科技服务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产学研合作,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开展科技服务业关键核心技术和支撑平台研发与示范。统筹运用好现有相关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着重用于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和中小微型服务机构发展。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信托投资、信托贷款等,丰富财政资金使用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三)强化人才支撑。认真落实《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现代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措施》和《石家庄市科技成果处置使用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引进和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科技服务复合型人才。支持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人才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加快完善科技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四)建设科技服务示范区。充分发挥省会优势,以主城区、正定新区为主体,以鹿泉、栾城、藁城、正定四大组团为支撑,集中发展高端研发、创业孵化、工业设计、科技金融、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承担一批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带动全市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把我市打造成为河北省科技服务业核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有关区、县政府)
(五)培育科技服务业产业集群。以高新区、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为依托,推动科技服务业聚集发展,培育一批科技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石家庄高新区国家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域试点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争创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投促局)
(六)做好统计监测。明确科技服务业行业分类,完善统计指标,建立科技服务业统计体系,加强对科技服务业的统计和监测,深化相关数据分析、研究、利用。加强与智库机构的合作,开展科技服务业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趋势研究分析及相关规划、指导意见、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和落地实施的预测研判和分析评价。(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