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领导职数1正3副。
2、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桥西分局,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领导职数1正3副。
3、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华分局,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领导职数1正3副。
4、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裕华分局,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领导职数1正3副。
5、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井陉矿区分局,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领导职数1正3副。井陉矿区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井陉矿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井陉矿区分局的直属行政机构,规格为股级,政法专项编制2名。
6、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1正3副。
7、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保税区分局,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1正3副。
上述分局的主要职责是: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下,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长安分局负责河北石家庄长安国际服务外包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
8、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监查分局,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1正2副。主要职责是:负责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范围内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市政工程及建设项目配套接户工程规划后的监管工作。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规划方面的管理权限。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涉及全市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内容的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指导正定县、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按规定权限编制和实施相关规划。正定县、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按规定权限编制和实施的相关规划,应按权限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监督、审核、把关,经同意后再履行审批、实施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