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
第一节区域规划
第二节工厂总平面布置
第三节厂内道路
第四节厂内铁路
第五节厂内管线综合
第四章工艺装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装置内布置
第三节工艺管道
第四节泄压排放
第五节耐火保护
第六节其他要求
第五章储运设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
第三节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地上储罐
第四节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
第五节灌装站
第六节火炬系统
第七节泵和压缩机
第八节全厂性工艺及热力管道
第九节厂内仓库
第六章含可燃体的生产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场与循环水场
第一节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
第二节污水处理场与循环水场
第七章消防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消防站
第三节消防给水系统
第四节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第五节干粉灭火系统
第六节蒸汽灭火系统
第七节灭火器设置
第八节火灾报警系统
第九节液化烃罐区消防
第十节装卸油码头消防
第十一节建筑物内消防
第八章电气
第一节消防电源及配电
第二节防雷
第三节静电接地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附录三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附录四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附录五工艺装置或装置内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附录六防火间距起止点
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