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责任状的要求:
石灰乳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应负全面的直接责任。
二、岗位责任:
1、按分解目标所规定的标准,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完成本岗位的工作目标。
2、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精心保养设备,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3、 及时清理灰中杂质,避免废物进入灰浆槽。
4、供灰要及时、均匀,液度符合生产需求。
三、考核指标:
实现:工亡、重伤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经济损失为零。
四、奖励与惩罚:
1、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年内完成目标责任状指标要求的:
(1)每年发放安全奖励360元。
(2)取得先进、标兵评选资格。
2、对年度内完不成责任状所有指标,除不得责任状规定的安全奖外,按以下处罚:
(1)出现重大污染事件、重大设备损失万元以上事故,否决2个月。
(2)出现轻伤事故、中毒事件,当事人当月否决。
(3)发生事故立即如实上报车间(车间24小时内报安环处)隐患、谎报以及故意破 坏、伪造事故现场的当事人处以100-300元罚款;造成其他后果由本人负责。
(4)工作时,要戴好防毒面具,并设专人监护。无措施罚款300元。不戴防毒面具罚款100元。
(5)安全学习、活动到课率达不到者,给予责任人每次扣20元。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违章一次罚款50元。
(7)严禁酒后上班,按矿《铁规八条》执行。
(8)出现刑事治安案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出现物品丢失案件,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赔偿价值的30%。 (10)未尽事宜按矿考核标准执行。
五、目标责任状实施:
本责任状由XXX公司仓上分矿选冶厂安全环保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段长监督执行。
六、责任状签章:
段长: 签状人(石灰乳工):
七、签状时间: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