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5.2、5.4、5.6的技术内容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规定了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等使用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生产和检验。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使用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轮扣式、圆盘式、插卡式等钢管脚手架构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