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城乡规划委员会各项审议、审查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城乡规划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的换届前准备工作,专家委员会的咨询论证工作及规划委员会对外联系工作; 3、负责组织对审议、审查内容的公开展示和处理公众意见; 4、负责全市各种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包括构筑物及私人住宅)的规划审批,下达颁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负责全市规划监察及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1、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和工程项目开工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工作; 5、负责全市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拆、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登记证核发工作; 7、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三)城建档案馆
1、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及咨询、利用服务等工作; 2、负责局文书档案的收发及立卷归档工作。
(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包括检测站)
1、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工作; 3、负责建筑材料的检测服务工作; 4、负责项目经理及预算员培训等资质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五)环卫处
1、负责市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清掏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垃圾处理厂的管理工作; 3、负责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的管理工作。
(六)市政维管处
1、负责市区道路的维护管理工作; 2、负责市区路灯的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市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七)园林绿化管理处
1、负责市区道路两侧的绿化、美化工作; 2、负责广场、东山公园的管理工作; 3、负责各住宅小区及街道绿化、美化的指导工作; 4、负责市区绿化的规划设计工作。
(八)供水公司
1、负责市区供水管网建设及管理工作; 2、负责市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 3、负责市区管网供水工作; 4、负责城市节水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收费工作。
(九)房地产交易中心
1、负责市区私有房屋的产权、产籍、交易、租赁、抵押等管理工作; 2、负责房屋评估工作(暂无资质); 3、负责各类房屋的测绘工作
(十)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石城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该单位为一个单位两块牌子
1、负责房屋拆迁各项管理工作; 2、接受委托负责房屋拆迁具体工作; 3、负责处理房屋拆迁有关纠纷、上访事宜。
(十一)房地产经营公司负责市区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工作。
(十二)烟筒山房产所
1、负责镇内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域内私有房屋产权、产籍、交易、租赁、抵押管理工作。
(十三)明城房产所
1、负责镇内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域内私有房屋产权、产籍、交易、租赁、抵押管理工作。
(十四)黑石房产所
1、负责镇内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域内私有房屋产权、产籍、交易、租赁、抵押管理工作。
(十五)物业办
1、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并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2、负责指导、监督市区供热企业按照《吉林省供热行业服务规范》开展工作;3、按照《信访条例》要求,负责受理物业管理、供热质量的投诉。
(十六)监理公司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施工标准及技术规程;2、严格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制定相关措施保证合同条款的顺利实施;3、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理工作;4、严格工程监理,做好监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业配套,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5、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见证取样、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6、及时收集和整理工程监理资料并检查、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资料的形成、归档工作;7、认真审核工程竣工备案资料,不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签字验收。
(十七)经营公司
1、对国有直管产房屋进行维修养护;2、收取国有直管产房屋租金;3、确保国有直管产房屋增值与保值。
(十八)规划设计室
1、受委托方委托进行各种项目的规划设计及规划选址工作;2、受委托方委托进行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城镇规划定线、建筑工程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