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7]195号)的要求,自2008年5月1日起,中心开始向社会公开有关中心的政府信息。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中心办公室牵头,监察室、信息处、法规处、收件处和财务处等处室共同配合,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于2008年底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作为服务窗口单位,中心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取得了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