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参与起草价格监督检查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案件;依法开展反价格垄断及其他法定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受理价格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受理、查处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
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主要职责:制订农产品成本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全市范围内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研究分析农产品成本变化原因,预测农产品成本变动趋势;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和听证目录以及制定暂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但确需监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负责重要商品、服务和收费成本的专项调查和分析。
价格成本监审分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