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9〕109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将校舍安全工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