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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意见意见

2022/07/16162 作者:佚名
导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意见 闽政〔2014〕23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交通运输现代化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新阶段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对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意见

闽政〔2014〕23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交通运输现代化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新阶段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对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对外开放综合通道的战略定位,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创新驱动为手段,通过全方位打造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和平安交通等“四个交通”,着力构建便捷舒适的公众出行服务体系和经济高效的现代交通物流服务体系,为福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统筹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手段,统筹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做好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通力协作,远近结合,有序推进。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更好地服务公众出行作为交通运输现代化的出发点,保障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人性化出行服务。

坚持科技引领。以科技创新和应用为根本动力,全面提升交通设施建设维护、信息化、节能减排、安全保障、科学决策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水平。

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交通运输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资源的集约节约和循环利用,确保资金来源合理、管理规范、使用科学,保证人才队伍素质的持续提高。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运输能力充分、运输服务优质、科技先进适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安全保障有力、行业治理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为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其中,到2018年,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海西港口群基本形成,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初具规模;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骨架基本建成;海西铁路网主骨架初步构成;“干支协调、军民融合”的空港布局更加合理;福州、厦门两大中心城市步入城市轨道交通时代;全省城际轨道交通网先行工程建设全面启动。

——到2030年,构建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更高效、更经济和更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和行业治理达到世界较先进国家水平,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

二、加快构建便捷舒适的公众出行服务体系

(四)全面提升闽台客运服务功能和水平。完善码头及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小三通”服务品质,完善厦金航线夜航业务,推进开展行李直挂等服务,拓展两岸海空直航航线,提高航班密度,打造闽台空中快线。巩固发展客滚运输,促进闽台车辆通过滚装航线互通行驶;推动邮轮母港建设,鼓励发展闽台邮轮运输。

(五)建设便捷通畅的城际客运系统。构建多通道、多方式、大容量、高效率的城际客运体系。拓展和加密与国际重要地区的海、空航线;完善连通省外主要枢纽城市的综合运输网络;协调省内城际客运发展,加强铁路干线、城际铁路和城际轨道客运服务的融合;完善城际公路客运班线运营管理。构建由福州与长三角、珠三角中心区域4小时陆路交通圈,厦漳泉、福莆宁两大都市圈与相邻设区市2小时交通圈和各设区市中心城区至其所属各市(县)1小时交通圈组成的“421”省域交通圈。

(六)建设便民经济的城乡客运系统。加快构建一体化的城乡客运网络,推进农村客运基本服务均等化。结合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及城乡客运发展,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广度和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行,到2018年符合通车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加快沿海有居民岛屿陆岛码头建设,500人以上岛屿开通班轮,具备条件的岛屿开通客运班车。

(七)建设公众满意的城市客运系统。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换乘便捷、舒适可靠的城市客运系统。大城市发展以轨道交通为主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网络;中等城市发展以快速公交(BRT)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网络;小城市发展形式多样的特色公共交通,注重发展慢行交通。全省城市公交占机动化出行比例2018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28%和30%,城市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2018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80%和85%,2020年福州、厦门两市居民快速交通(指轨道交通或BRT)分担率达到20%以上。

(八)全面提升客运服务品质。优化客运组织管理,进一步发展接驳运输、滚动发班等客运组织方式,鼓励客运“一票式”联程服务。推动客运设施装备改造升级,推广安全实用的农村客运车型,加快渡船更新改造,2018年营运中高级客车占比达到85%以上。发展商务快线、旅游专线、大站快车、社区接驳公交、高峰通勤班车和定制公交等多样化特色公共交通服务,提高各种运输方式客运班次准点率。规范城市出租汽车发展,鼓励汽车租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和跨行业协作。

三、加快构建经济高效的现代交通物流体系

(九)完善交通物流布局。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区域性物流中心,不断增强对周边省份以及中西部地区的物流服务能力。加快形成与“两带推进、十区引领”产业空间体系相匹配,物流园区为主体、物流中心和农村物流站点为补充的三级交通物流节点体系。完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制订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运营、管理及服务标准规范。

(十)拓展物流服务功能。支持航运金融、保险、租赁、海运结算等航运服务业发展,按“双港双区一中心”重点打造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加快建设一批行业影响大、特色明显的临港物流园区。引导传统运输枢纽场站加快转型升级,鼓励港口、机场、铁路和公路场站与后方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等联动发展,提高物流服务配套能力。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业延伸,支持依托综合保税区延伸服务链,向全球或区域物流经营人转变。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探索建立联合查验机制,促进一体化通关。大力发展“陆地港”,支持内陆省份来闽建设“飞地港”。

(十一)推进重点领域物流发展。推进城市配送发展,重视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进城市货运与车辆通行管理等相关制度,推动城市配送车辆向标准化、清洁化和专业化发展,鼓励共同配送和夜间配送。统筹交通运输、邮政、商务、供销等农村物流资源,加快形成以县级物流站点为核心,以镇村物流配送站为支撑的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发展农村邮政物流,支持客运班线发展小件快运服务。大力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加快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发展先进运输组织方式。积极发展海铁联运、空陆联运、滚装运输和“驼背运输”,重点推动闽赣海铁联运发展。加强多式联运标准规范和信息资源等衔接,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实现货物运输的“一单制”。促进甩挂运输发展,2018年和2020年公路甩挂运输拖挂比分别达到1∶1.8和1∶2。引导运输装备提升技术水平,营运货车重型车、专用车及厢式车吨位占比2018年分别提高至83%、51%和36%,2020年分别提高至85%、55%和40%。发展集装箱、石化、煤炭、矿砂等专业化海上运输。

(十三)持续深化闽台物流合作。推进闽台两岸物流通道建设,拓展两岸集装箱班轮航线和散杂货不定期航线。扩大空中货运直航范围,深化闽台航空邮件、快递物流合作。探索闽台两岸冷链物流合作模式。鼓励台湾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我省物流园区、保税区、港口码头和配送中心等建设。鼓励台商在我省投资合作经营港航业务,支持我省港航企业与台湾港航企业相互参股、合作经营。加快福建电子口岸平台和台湾关贸网络平台的全面对接。

四、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发展综合交通

(十四)完善空间布局。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着力推进海西港口群、“三纵六横”干线铁路、“三纵八横”高速公路、“八纵十一横”普通国省道网和机场建设,形成对接两洲、服务中西部,联接全省各市县、主要对外口岸和产业集中区的交通运输通道主骨架。

(十五)优化网络结构。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匹配的综合交通网络。

统筹发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有序推动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交通拥堵和瓶颈路段的改造提升,以及断头路、三级以下路段的建设,实现国省道对重要城镇、重大产业基地、主要旅游景区、交通枢纽节点的连接和覆盖。到2018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5350公里,国省道二级以上公路比例达75%;到2020年,基本建成“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通车里程达5500公里,国省道二级以上公路比例提升至80%,所有乡镇通达三级及以上公路。

加快建设海西铁路网,拓展出省通道,提升现有线路功能,完善沿海疏港货运铁路系统,快速铁路市县节点通达率2018年达70%,2020年提升至80%,铁路复线率和电气化率2018年分别达55%和83%,2020年提升至60%和85%。

加快推进以集装箱、大中散货为主的重点港区连片开发建设,集中力量打造“两集两散两液”核心港区,完善配套航道、疏港通道、监管救助基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2018年和2020年沿海重点港区专业化泊位占比分别达86%和87%,2020年港口年通过能力达8亿吨、集装箱1800万标箱。

加快建成三明沙县机场,重点推进厦门翔安机场和福州长乐机场二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武夷山机场迁建,抓紧做好已列入规划的支线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到2018年,民航机场1.5小时市县节点到达率达70%,2020年提升至75%,民用机场新增吞吐能力超过5000万人次。

推进海西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实施建设,重点构建厦漳泉、福莆宁两大都市区城际轨道交通网络主骨架,加快建设福州、厦门和泉州城市地铁网络,到2020年,城际轨道交通里程约18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里程超过130公里。

(十六)加强一体化衔接。加强与周边省市在基础设施规划、功能、线位、标准、建设时序等方面的衔接,推进省内城际交通一体化建设、管理和运营;引导机场、沿海港口合理分工、错位发展。着力建设一批现代综合客运枢纽,加强城市换乘中心、县城客运站和城镇公交站建设,推进换乘中心、县城客运站与机场和火车站的对接。依托重点港口、多式联运枢纽和重要空港,建设一批综合物流园区,加强重要公路和铁路货运场站、农村客货运场站建设。大力推进铁路疏港支线、联络线建设及港口铁路场站优化升级,提高疏港公路快速通行能力。

(十七)提高设施管理维护水平。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养护决策科学化,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常态化和规范化,到2020年,基本建成完善的基础设施养护科学决策支撑技术和制度体系。合理安排养护大中修工程,确保高速公路优良率不低于90%,普通国省道路面优良率不低于88%,农村公路基本完好畅通。制定基础设施服务质量标准,提升服务区、收费站、加油站等服务设施的服务水平。

五、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智慧交通

(十八)建立交通运输运行状态感知网络。全面建设覆盖重要路段、航段、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和重要枢纽的数据传感网络,2018年重要路段、航段监测覆盖率达50%,2020年提升至60%。加强交通运行相关信息整合,推动交管、气象、消防等部门信息共享。积极推进人、车、路、船、港相关感知设备智能化,构建车车、车路、船岸协作系统,实现交通运输运行状态可视、可测、可控。

(十九)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加快建设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和城市交通“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广公共客运信息服务。推广信息化订票和智能支付服务,综合交通出行信息实现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等多渠道查询,到2018年、2020年综合交通出行信息可查询内容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50%,其中大城市交通信息查询服务覆盖率达100%。

(二十)提升运输生产组织智能化水平。推广智能技术在各种运输方式生产组织中的应用,着重提高港口码头、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甩挂运输等客货运输组织效率,拓展和推广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平台,构建集信息发布、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到2018年公共物流信息平台覆盖率超过50%,2020年达到70%。进一步提高交通电子口岸服务效率。

(二十一)提高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交通运输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平台,交通行业监管、运行指挥和决策支持能力的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全面深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心业务信息化应用,建设覆盖全行业的业务应用平台和综合管理信息体系。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监管、资产管理、决策评估和执法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到2018年、2020年交通智能管理系统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50%。

六、转变交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绿色交通

(二十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统筹利用交通通道线位和枢纽资源,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减少耕地占用,合理确定用地规模,提高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率。2018年沿海港口码头岸线利用效率达到1.2米/万吨、2020年提升至1.0米/万吨。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将节约能源要求贯彻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养护和管理全过程。推动开展节能行动和能效对标活动,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对废渣材料、生产生活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二十三)促进交通低碳发展。优化运输结构,提高轨道、水运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降低运输排放强度;积极开展低碳港口和低碳公路试点工程;推广应用高能效、低排放的交通运输装备和机械设备;引导和管理交通出行需求,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到2018年、2020年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比例分别达到30%、35%,各种运输方式能源单耗和碳排放强度指标均低于同期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十四)有效防治污染。加强制度标准建设,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和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的排放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水、大气、声、土壤等环境质量的损害。严格执行车船污染物排放标准,淘汰老旧汽车、机车、船舶;深化近岸海域船舶航运及港口生产废水深度治理;降低船舶溢油事故污染风险;做好重点噪声源控制。

(二十五)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新建交通基础设施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有关管理制度,尽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和干扰;持续推进已建成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工程,最大限度地恢复自然生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周边绿化和景观设计,创造交通生态效益;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示范项目建设。

七、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加快发展平安交通

(二十六)健全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由隐患管理、事后处置向风险管理、事前防控转变,2020年基本建成以交通运输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防控为核心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现重大风险源可识、可防、可控。集中攻克一批亟待解决的瓶颈技术,推广一批成熟、先进、适用技术成果,重点突破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关键基础设施辨识技术、可靠性提升技术,研发安全风险预警平台和应急决策支持系统。

(二十七)增强交通基础设施可靠性。基本消除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加大国省道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力度。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对国家高速公路、重要国道省道路段、重点港口和客货运输场站、大型桥隧等的监控。强化设施灾害防治能力,大力提升渡口码头和普通公路安全性能。强化水运、轨道交通安保设施建设。

(二十八)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加快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考核制度。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管与服务,实现对长途客运车辆、重型货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2020年道路客运十亿人公里死亡人数降至3.51。强化通航密集区客运航线、渡口渡船、危险货物运输监管,进一步整治船舶非法营运和超载行为。到2020年,运输船舶百万吨港口吞吐量水上交通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5%,特别重大事故实行零控制。加强城市交通营运安全综合整治力度,到2020年,城市交通营运车辆百万车公里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

(二十九)提高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及各领域不同层次的应急预案。建设省市二级交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继续完善路网运行管理、道路水路运输应急指挥调度、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港口安全和保安管理等专项安全应急平台。建设交通应急中心,配备应急队伍、应急设施和物资储备库,实现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抢通时间不超过10小时,公路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沿海重要水域100海里内飞机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90分钟;提升船舶溢油清除能力,2020年沿海通航水域一次清除控制能力达到500吨。

八、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十)建立和完善多方合作协调机制。积极争取与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委建立部省协作机制,争取先行先试,共同推进我省交通运输现代化。建立与毗邻省份协同发展的区域协作机制,改善政策环境,在交通互联互通、统一市场、服务标准、行政执法等方面加强协作。建立交通、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水利、林业、公安和旅游等部门间协作机制,协调交通现代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完善口岸大通关协调机制,优化查验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三十一)落实各种要素保障。各级财政、国土、住建、规划、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要出台支持交通运输发展的具体倾斜政策,对交通运输资金供给、用地用海用林、行政收费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发展公共财政保障,加大省内各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扩大发行地方政府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支持交通运输发展,落实好中央和省级政府已经出台的投融资政策,研究建立省级交通运输发展基金。加大对城市公交、城乡客运、城市(际)轨道交通、非收费公路、枢纽场站和公共航道等公共交通服务领域的财政支持。各级交通部门统筹使用各种资金来源专项用于交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通过土地开发、优质资产和资源注入,盘活存量资产,增强交通建设融资能力。研究制定促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发展的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

(三十二)完善交通运输市场机制。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废除地方保护性政策、措施,建设区域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市场深度融合,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创造各类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环境。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建设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引入竞争机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支持非政府组织在行业自律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十三)深化交通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全面谋划行业体制改革,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对省政府已明确下放设区市审批的交通建设项目,推动其用地、用林、用海和环保等前期审核权限下放各设区市。完善公路建设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公路建设管理责任;进一步理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落实国省道由公路管理机构专业养护,农村公路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管理模式。推进完善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转变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完善港口管理一体化改革,巩固港口整合成果,落实同港同策,鼓励港航企业兼并重组,推进公共码头经营一体化,支持港务集团做大做强。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制定交通运输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

(三十四)健全交通科技创新长效机制。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行业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做好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努力在工程建养、运输服务、安全应急、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和信息化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取得一批先进性、实用性强的自主创新成果,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大对公益性和基础性重大交通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及推广应用成效显著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十五)加强交通软实力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建设体现福建时代精神、彰显行业特色的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打造交通文化品牌。制定交通运输人才发展战略,完善交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交通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扎实推进廉政建设。

(三十六)明确责任加强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共同推进本意见实施。抓紧编制《福建省交通运输现代化行动纲要》,各市、县要编制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现代化行动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明确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选择若干市、县及行业开展区域性试点和主题性试点,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附件:1.2014-2018年全省交通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

2.2014-2018年全省交通重大建设项目落实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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