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学校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和宣传,组织师生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学生防灾避险能力;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按要求及时报告学校的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抢险维护措施和效果,以及各类地质灾害的险情预兆和灾情等情况;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要立即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紧急转移受威胁的师生员工,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状态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师生员工回迁。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克服麻痹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规范学校安全管理行为,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加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努力构建文明和谐校园。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