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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厅信息公开指南

2022/07/16141 作者:佚名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将根据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为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将根据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为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省林业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政府信息:

1.部门概况信息

(1)部门职责

(2)领导简历及分工

(3)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2.政策法规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

(4)部门规章

(5)政府规章

(6)规范性文件

(7)政策解读(含司法解释)

3.业务文件

(1)造林绿化

(2)林政资源管理

(3)野生动植物保护

(4)森林保护

(5)林业产业发展

(6)林业科技

(7)其他

4.规划计划

(1)林业规划

(2)计划总结

(3)工作动态

5.统计信息

(1)年度统计

(2)季度统计

(3)月度统计

6.资金信息

(1)行政事业性收费

(2)资金管理

(3)政府采购

7.人事信息

(1)人事任免

(2)人事招聘

(3)教育培训

(4)表彰奖励

(5)人事管理

8.行政许可

(1)办事指南

(2)审批文件

9.应急管理

(1)应急预案

(2)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安全生产

11.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通过“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省档案馆、省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福建省林业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

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

通信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省林业厅信息中心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附件1)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附件2)。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福建省林业厅纪检监察室(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福建省林业厅大院内)投诉。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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