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通知

2022/07/1683 作者:佚名
导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闽政办〔2013〕1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闽政办〔2008〕57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人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闽政办〔2013〕1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闽政办〔2008〕57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30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