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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07年消防工作意见基本简介

2022/07/1689 作者:佚名
导读: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2007年消防工作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福建省2007年消防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闽政〔2006〕22号),进一步加强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2007年消防工作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福建省2007年消防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闽政〔2006〕22号),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持续推动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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