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保卫、计划生育、信访、稳定、政务公开、综合统计和分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岗位培训、科技教育等工作;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和奖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和局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及遗属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三)规划计划与建设股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专项水利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组织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计划;编制全市雨、污水排放与治理规划;负责组织市管水利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申报工作;承担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监督全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报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四)资金管理股
拟订全市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编制移民资金预决算,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承担移民资金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负责筹措全市各类水利资金并监督使用;负责全市水利资金和会计事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税收、信贷、财务、价格和收费等方面的措施建议;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调度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五)水政水资源股(行政审批事项服务股)
负责拟订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水资源调度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防洪、城市雨、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监测河流水库的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的评审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地下水观测和供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发布全市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组织编发禹州市水资源公报。
(六)工程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股)
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拟订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度;组织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验收;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对河流及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监管,组织实施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负责河道、水库等水利设施的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流、水库的治理和开发及水库灌区工程水费的征管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负责河道采砂管理;指导水域的综合治理、开发利用以及水利旅游、水库养殖和水利行业的供水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管。
(七)农村水利股
负责制定全市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农田节水灌溉、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打井配套、机电灌站、抗旱除涝等工作;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八)水土保持股
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防治区的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人畜饮水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九)移民工作办公室
组织编制、实施移民后期生产扶持规划、计划和工程项目的验收;负责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承担移民工作信访、文秘、统计、档案、信息交流等日常工作。拟订全市移民搬迁安置计划,组织移民按计划搬迁;组织实施移民后期生产扶持计划;组织移民安置及移民工程项目的验收;负责协调移民安置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关系。
(十)纪检监察室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条款,负责市水利局所属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