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用离心式压缩机是整个石油化工装置中的关键部分,单机运行,造价高,设计制造周期长。中国国内石油化工行业业主有对重大机执行设备监理的基本观点。对执行设备监理的离心式压缩机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总结,发现仍存在着许多由于设备制造阶段的质量隐患而引起影响后序机组在业主现场安装、调试及可靠稳定运行的问题。分析后发现,虽然项目执行了设备监理服务,但是设备监理服务商技术水平不一致,监理人员素质存在差异,导致设备监理服务水平存在差异,从而造成对整个机组的质量控制点存在盲区,缺项或漏项的现象。
2009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责成上海众深石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海众深)编制了中石化内部使用的离心式压缩机制造过程质量验收检验大纲,并经过中石化系统内部的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和10余个大型炼油企业讨论通过,作为指导石油化工用离心式压缩机质量验收和监理的统一依据,检验大纲的推行对提升离心式压缩机制造质量起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为了进一步提升设备监理服务行业的水平,因此,制定国家标准。
2010年10月,上海众深向设备监理标准归口单位全国设备监理工程咨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3)提出立项申请。
2011年8月,全国设备监理工程咨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标准立项的申请并在2011年12月批复。
2012年1月9日,国家标准计划《离心式压缩机制造监理技术要求》(20111561-T-469)下达,项目周期12个月,由TC423(全国设备监理工程咨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4年9月3日,国家标准《离心式压缩机制造监理技术要求》(GB/T 31184-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4年10月1日,国家标准《离心式压缩机制造监理技术要求》(GB/T 31184-2014)实施。
国家标准《离心式压缩机制造监理技术要求》(GB/T 31184-2014)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等同采用《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2010)中界定的术语。
该标准的制定坚持了扩大标准适用性原则,没有包括离心式压缩机制造阶段的全部技术细节,只是以制造工艺路线的主要监理控制点为基础,兼顾国内主要制造厂家的制造技术工艺水平;且具有与《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2010)兼容,在术语和定义等方面与《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2010)协调一致。同时,标准的制定还坚持了尽量与国际接轨、采用成熟技术、兼顾业主利益和突出我国设备监理特色原则。
起草单位:上海众深石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贺立新、黄海鹏、孙亮亮、余静、朱智强、李建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