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规定了各类排水型海船的完整稳性衡准,包括适用于所有船舶的基本稳性衡准及特殊船舶稳性衡准,适用于不包括帆船、机帆船、非营业游艇的各类排水型民船。
①稳性衡准数K1应符合下列要求:
②初稳性高度应不小于0.15m。
③横倾角等于或大于30°处的复原力臂应不小于0.2m,如船体进水角小于30°,则进水角处的复原力臂应不小于该规定值。
④船舶最大复原力臂所对应的横倾角应不小于25°,如进水角
⑤当船舶的船宽与型深比B/D大于2时,最大复原力臂所对应的横倾角可减小,减小值
B——船舶型宽,m,当B/D>2.5时,取B/D=2.5;
K——稳性衡准数,当K>1.5时,取K=1.5。
最小倾覆力臂
如图1所示,将动稳性曲线向θ轴负值方向对应延伸,在θ轴上自原点向θ轴负方向取等于所算得的横摇角θ1的一点,经此点向上作θ轴的垂直线,与动稳性曲线交于A点,由A点作动稳性曲线的切线,再经A点作一直线平行于θ轴,自A点起,在此直线上量取等于1rad(57.3°)的一段长度得B点,由B点向上作AB线的垂直线,与上述的切线相交与C点,则线段BC为最小倾覆力臂
动稳性曲线因进水角
风压倾侧力臂
Af——船舶受风面积,m2;
Z——计算风力作用力臂,m;
△——所核算装载情况下船舶排水量,t。
计算风力作用力臂Z为在所核算装载情况下,船舶正浮时受风面积中心至水线的垂直距离。受风面积中心应用通常确定图形形心的方法求得。
对圆舭型船舶,横摇角θ1按下式计算:
①横摇角公式中系数C1的计算。
计算横摇自摇周期
d——所核算装载情况下的型吃水,m;
B——不包括船壳板的最大船宽,m;
KG——所核算装载情况下船舶重心至基线的垂向高度,m;
GM0——所核算装载情况下船舶未计及自由液面修正的初稳性高度,m。
②横摇角公式中系数C2的计算:
当C2>1时,取C2=1.0;
当C2<0.68时,取C2=0.68。
③横摇角公式中系数C3的计算。
按船舶的B/d值查表3可得次数C3。
④横摇角公式中系数C4的计算。
按船舶类型及舭龙骨尺寸查表4可得系数C4。
⑤对折角线型船舶,横摇角θ1应按下式计算:
江-海航行自航船舶当装载甲板货时,其所核算的各种装载情况下,横摇加速度衡准数Ka应符合下式要求:
对海上航行至近海航区或远海航区的船舶
对海上航行至沿海航区或遮蔽航区的船舶
θ1——横摇角,按上文公式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