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在对一个系统(如一个城市或一个工厂)中的多个污染源及其排放的多种污染物进行评价,以确定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时,通常采用等标污染负荷作为统一比较的尺度,对各污染源和各污染物的环境影响大小进行比较。
简单理解即各项污染物稀释到等于环境标准时所需的空气量,按相同量纲进行比较。
某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式中污染物排放量(单位为t/a)÷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单位为(mg/m3)(气)或mg/L(水))。
Pi=qi/Coi
P总=∑Pi
Ri=Pi/P总×100%
式中:Pi—i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m/a)
qi—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t/a)
Co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
P总—污染物总等标污染负荷(m/a)
Ri—污染物单项污染负荷比
某污染源的等标污染负荷是该污染源排放的各种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的总和。
某系统的等标污染负荷是该系统各污染源等标污染负荷的总和。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