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0-19
筠府办发〔2016〕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巩固审计、巡视和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成果,从源头上坚决遏制国土资源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将国土资源项目工程建设成为真正的“德政、民心”工程。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6﹞127号)的要求,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县大力实施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国土资源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国土资源项目工程),在保护耕地红线、补充耕地、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修复自然生态环境、惠民利民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从近年来的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专项审计、矿产资源专项审计、土地例行督察等指出的问题,部分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水平、建设质量还有待提升,在项目工程实施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国土资源项目工程领域仍然是腐败易发领域。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认真抓好国土资源项目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监管的共同责任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监管的组织领导,强化立项前期、招投标、施工监管、验收、后期管护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监管的共同责任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县人民政府为辖区内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的实施、监管和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负总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农业、水务、交通运输、林业、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城管、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国土资源项目工程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全力推进辖区内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申报立项、施工监管、县级验收(初验)、后期管护、效益评价等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国土资源项目工程议事、资金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管、工程变更、工程验收、工程管护、工程廉政建设等制度,规范推动国土资源项目工程建设。
(二)强化立项前期工作。项目立项前期工作是抓好工程建设管理的基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项目选址、可研、勘测、规划设计、工程预算等立项前期工作。
1.优化项目地点。要坚持将项目的实施与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工作相结合,与《幸福美丽新村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规划相互衔接,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对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需求迫切的区域。
2.全面论证方案。要坚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严把审查关。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与编制单位共同深入项目区实地调查摸底,与编制单位充分对接和论证,形成科学、符合项目区实际的《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要充分考虑发展产业需要的农业机械作业、转移的通道建设,确定项目实施后的涉农主导产业。同时,要按行业相关规定、规程对编制单位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再抽取或邀请有关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深入实地踏勘后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意见。
3.充分征求意见。充分征求项目所在地政府、村(社区)和涉及农户的意见,优化编制成果,并将其列入项目申报材料的要件之一。
(三)强化招投标工作。项目招投标工作是抓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关键,也是治理国土资源项目工程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7—1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出让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宜委办〔2013〕8号)等相关规定,开展国土资源项目工程招投标活动。要科学合理划分标段,依法依规确定投标(参选)人资质、业绩等要求,按时在规定渠道公开发布招标(比选)公告,按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作业单位。对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不良行为,严格按照《宜宾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宜府办函〔2016〕54号)规定执行。
(四)强化施工监管工作。项目施工监管工作是抓好项目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的核心环节。要强化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从业水平;抓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现场的监管工作,切实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1.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度、合同制度、公示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廉政建设制度等“五项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压证和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从业单位诚信考核制度。
2.充实监管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农业、水务、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分别明确若干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甲方代表,常驻或轮值施工现场,认真履行甲方代表现场监管职责;同时可从项目区的群众中聘请义务监督员,会同工程监理和甲方代表,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开展“三位一体”的全程监督。对发现不符合设计质量要求的,要“即查即纠”,坚决督促整改落实。
3.加强施工管理。要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区建立项目部,落实“五牌一图”制度,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和相关规程规范组织施工,认真做好施工日志记录。现场监理要强化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全程监督,对偷工减料工程或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单体工程,务必及时纠正并督促返工到位。涉及施工图设计变更的,要充分论证,组织审查后,按相关程序规定报县政府审批;未经批准的,相关分部、分项工程不得动工建设。要注重拍摄项目工程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对比照片和影像,并制作工程相册和电子光盘存档。
4.营造施工环境。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的基层主导作用,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为施工环境第一责任单位。切实抓好施工过程中涉及项目区群众内部以及群众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工作,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5.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国土资源项目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专项资金要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对违反财务会计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擅自调整项目资金预算,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经费,或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投资浪费的,要严格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合理安排时序。国土资源项目工程开工建设的时间应尽量安排在秋冬农闲时节,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施工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力求以最短时间完成规划设计的工程量。
(五)强化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宜宾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宜宾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要求(试行)》等相关规定,开展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要迅速按照工作职责深入现场开展分项初步验收工作,重点审查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工程数量、施工质量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要求整改到位,对初步验收结果签字负责。验收程序结束后,务必将项目文件、文本、图件、影像图片等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备查。
(六)强化后期管护工作。及时组织将已竣工并通过验收的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移交给项目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并落实好后期管护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土地权属调整等工作,负责落实项目区道路、沟渠、山坪塘、屯水田、蓄水池等基础设施的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的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监管问责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将国土资源项目工程领域反腐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建立完善防腐、反腐、问责机制,切断滋生腐败的根源。
(一)健全防腐反腐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加大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最大可能减少滋生腐败的空间;强化国土资源项目工程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依纪予以严肃查处,坚决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强化施工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对国土资源项目工程领域内出现的企业违规行为,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建发﹝2014﹞23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强化考核问责。县政府已将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纳入全县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民生工程考核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国土资源项目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切实落实“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国土资源项目工程效益。对推进工作不力、工程进度迟缓、工程质量不合格、甚至出现腐败行为的,将对涉及单位严肃问责,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筠连县国土资源项目工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