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2011年2月17日发布的房屋限购政策,非京户籍人士需要提供在北京连续五年缴纳社保或纳税记录的证明。因此,户籍、居住证、五年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是决定购房者资格的关键。个别楼盘的销售人员表示:“在五年期间,如果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致社保中断,可以去社保中心补缴社保,这样就可以拿到购房资格。”
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自2011年实行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以来,北京市实行“家庭承诺-企业初审-部门联审-登记复审”四道把关的购房资格审核机制,监管部门严格联审购房申请家庭缴纳社保情况,目前,全市以“连续五年以上缴纳社保”为审核条件的申请家庭共2.73万户,占全市申请家庭的5.6%;其中2.18万户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率为79.8%,实际购买住房的有1.47万户,占全市购房数的5%。
本次重申和明确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是北京不断完善购房资格审核机制的一项举措。认定标准更加细化、明确,有利于家庭判断自身是否满足“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同时,对审核中不再认可社保补缴,也有利于保障正常缴纳社保的非本市家庭的购房需求,有效防止少数不法机构和个人以此非法获利。同时,他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严格按住房限购政策要求,如实申报情况,如实提交审核材料,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这次北京重申和明确购房资格审核中“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是完善购房资格审核、细化政策规定的一项常规举措,并不意味着政策调整;从数据上看,以缴纳社保条件购房的家庭在全市购房家庭的占比仅为5%,对市场影响较小。从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实际特点看,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放松,遏制投资投机需求将是一项长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