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纳雍县水利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简介

2022/07/1681 作者:佚名
导读:一 、项目建设过程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一) 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1、必须实地确定拟取水源的最枯流量、最大流量,正确选定拟建项目的设计取水流量。 2、认真开展项目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调查,确保调查内容全面真实。 3、制作设计方案时,在资金、技术许可前提下,应尽量覆盖项目区域,不得出现受益区的死角死面。 4、 必须按时完成设计方案的制作,且所制作的设计方案要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能通过各级

一 、项目建设过程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一) 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1、必须实地确定拟取水源的最枯流量、最大流量,正确选定拟建项目的设计取水流量。

2、认真开展项目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调查,确保调查内容全面真实。

3、制作设计方案时,在资金、技术许可前提下,应尽量覆盖项目区域,不得出现受益区的死角死面。

4、 必须按时完成设计方案的制作,且所制作的设计方案要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能通过各级评审。

5、对设计方案评审提出的修正意见,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修正结束。

6、所完成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重大技术错误。

(二) 工程实施方案(施工预算)编制阶段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1、必须先对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复核,对受益区域内工程布局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具备条件方可进行工程实施方案(施工预算)的编制。

2、必须实地对管道进行合理选线,对水厂和水池进行合理选点,对管线长度进行实地丈量核实。

3、工程实施方案(施工预算)必须根据项目区的材料价格和人工工资进行编制,具有可操作性,工程施工预算资金必须合理,工程实施方案及工程预算资金不得出现大的调整。

(三)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阶段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1、熟悉所管理工程的实施方案及施工预算。

2、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要抓好施工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安全责任事故。

3、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完成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

4、积极做好项目乡镇和施工方之间协调工作,保证工程如期完工。

5、做好所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拨款进行审定,并签字认可。

6、协调所负责工程的管材、设备的运送。

7、向项目乡(镇)、村的群众公示工程的建设内容及群众需投工投劳的范围。

8、在项目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不得参与施工方共同弄虚作假,共同获取利益;不得默许施工方弄虚作假; 不得对施工方敲诈勒索。

(四)工程验收阶段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1、原则上不得参与自己所管理工程点的验收。

2、在工程验收报告单上对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进行质量和数量的签字认可。

3、督促施工单位抓好质量保证期(一年)的工程维修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补助标准

(一)项目勘测设计补助费标准

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以下的工程,每个项目设计补助费为1000元;10万—100万元的项目工程,工程资金每增加1万元,其设计补助费在1000元基础上递增50元;100万—1000万元的项目工程,工程资金每增加1万元,其设计补助费在5500元基础上递增50元;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项目设计补助费按项目工程资金的0.1%计算。

(二)项目实施方案(施工预算)编制补助费标准

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以下的工程,每个项目施工方案编制补助费为500元;10万—100万元的项目工程,工程资金每增加1万元,其项目施工方案编制补助费在500元基础上递增10元;100万—1000万元的项目工程,工程资金每增加10万元,其项目施工方案编制补助费在1400元基础上递增10元;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编制补助费按项目工程资金的0.023%计算。

(三)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补助标准

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以下的工程,每个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补助费为500元;10万—100万元的项目工程,工程资金每增加1万元,其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补助费在500元基础上递增10元;100万—1000万元的项目工程,工程资金每增加10万元,其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补助费在1400元基础上递增10元;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补助费按项目工程资金的0.023%计算。

驻项目工程点的技术管理人员,其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补助费按每人每天25元发放,以实到工程点的天数核发。

(四)工程竣工验收补助费标准

参加验收人员的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

(五)项目方案审查补助费标准

参加项目方案审查人员的补助费按每人每次300元的标准发放。

(六)工程技术人员所负责的施工管理及质量监督年度建设项目一次性通过验收后认定合格,且被评为优良工程的给予2000元的奖励(优良工程数按验收后认定合格的年度建设项目数的10%计算,不含精品工程点)。

(七)每年按年度提取各种补助费用和优良工程奖金的10%,作为其他有关人员的补助。

(八)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文字资料及图纸资料各自负责打印。

(九)上述各种补助费及奖金待年度建设项目全部通过竣工验收后予以发放。

三、工程建设管理阶段生活补助费发放原则

(一) 项目勘测设计阶段

1、完成的设计资料无严重错误且能通过各级评审,经修正的设计资料不影响工程正常实施的,全部发给项目勘察设计生活补助费。

2、因设计资料缺陷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发给50%的项目勘测设计补助费。

3、因设计资料存在严重错误未能通过各级评审或评审后设计资料错误导致无法进行施工的(如取水量不保证、各类标高选择错误、管线及池子布局严重不合理、管材型号及材质选取严重不合理致使资金严重不足、资金及技术许可但项目村受益区域未完全覆盖的),不予发放项目勘察设计生活补助费。

(二) 项目实施方案(施工预算)编制阶段

1、完成的项目实施方案(施工预算)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方案无大的调整或合理调整后资金投入变化不超过投资5%,管材实际用量和预算用量误差不超过5%的,全额发放项目施工方案编制生活补助费。

2、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施工预算)不具有可操作性、经济性、合理性,方案调整后资金投入变化超过投资5%,管材实际用量和预算用量误差超过5%的,不予发放项目施工方案编制生活补助费。

(三) 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阶段

1、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所管理和监督的工程按照施工合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且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生活补助费全额发放。

2、因工程管理和监督不力,导致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合同 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或工程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按一定的比例发给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生活补助费。

3、因工程管理和监督不力,导致所管理和监督的工程达不到合格工程标准的,不予发放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生活补助费。

(四)工程验收阶段

1、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按照施工合同建设内容及质量标准实事求是进行验收的,项目验收生活补助费全额发放。

2、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不予发给工程验收生活补助费。

除以上原则外,项目建设过程各个阶段的生活补助费发放,由水利局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根据工程技术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决定发放的具体标准。

四、工程用车驾驶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原则

1、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安排,其生活补助费按其所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年度内各种补助费及奖金平均数的80%发放。

2、履行职责较差的,其生活补助费按一定的比例发放。 2100433B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