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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绍兴市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村房屋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登记流程

2022/07/1628 作者:佚名
导读:(一)调查。由镇(街道)牵头,村委会向农户收集房屋权属(包括审批资料)、土地证、身份证明、坐落地名证明、四至关系证明、登记申请书等材料;房屋测绘机构进行房屋测绘。 (二)受理。农户的申请登记材料以行政村为单位报经镇(街道)签署意见后,由镇(街道)将申请登记材料送登记机构受理。 (三)公告。经登记机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由镇(街道)会同登记机构在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内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 (

(一)调查。由镇(街道)牵头,村委会向农户收集房屋权属(包括审批资料)、土地证、身份证明、坐落地名证明、四至关系证明、登记申请书等材料;房屋测绘机构进行房屋测绘。

(二)受理。农户的申请登记材料以行政村为单位报经镇(街道)签署意见后,由镇(街道)将申请登记材料送登记机构受理。

(三)公告。经登记机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由镇(街道)会同登记机构在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内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

(四)审核。房屋登记机构对申请登记材料,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集中审核,审核合格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制作相应的房屋权属证书。

(五)发证。各镇(街道)统一从登记机构代申请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下村分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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