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财务稽核与综合分析岗位的责任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稽核与分析等综合管理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通用工作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财务通则》
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3.1基本素质要求
3.1.1作风正派,具有财经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会计资格以上的会计人员担任。
3.1.2熟练掌握财务管理中的各种技能和财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能做到灵活应用。
3.1.3熟悉生产过程,了解设备经济性能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3.2责任
3.2.1以本公司为会计主体,依会计法对主体的财务收支进行稽核监督。
3.2.2对反映经济活动的原始及自制凭据、帐薄记录、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进行核查监督。
3.2.3对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防范监督、制止。
3.2.4担负因稽核不力而形成的违规违纪等关联责任。
3.2.5对当期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及时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准确财务资料,并保证财务资料的一致性。
3.2.6编制财务预算和日常的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监督预算和计划的实施。
3.2.7规范财务活动中的全过程管理。
3.3权限
3.3.1有权制止不符合财务收支程序的会计业务。
3.3.2有权责成有关人员对核算和记录不真实、不准确的会计行为进行更正。
3.3.3有权检查、监督预算、计划执行情况。
3.3.4有权拒绝执行重大违纪行为并向领导汇报情况。
4.1工作内容
4.1.1稽核
4.1.1.1稽核程序
4.1.1.1.1事前审核
审核经济业务处理前的行为及相关资料。
4.1.1.1.2事中监督
对经济业务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4.1.1.1.3事后复核
对经济业务处理后的各种帐薄、报表、凭据等财务资料进行复核。
4.1.1.2稽核内容
4.1.1.2.1财务收支
4.1.1.2.1.1根据财务制度,逐笔审核各项财务收支。
4.1.1.2.1.2对不合法、无计划、经济内容不真实、有关合同不完整、开支超标、弄虚作假的会计业务予以制止退回,特殊情况向领导汇报。
4.1.1.2.1.3对政策界限不清的收支,报请领导批示后在作处理。
4.1.1.2.2凭证
4.1.1.2.2.1审核原始及自制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4.1.1.2.2.2对不符号规定的原始凭据要求予以退回,对出帐不准确的自制责成有关人员更正。
4.1.1.2.3会计帐薄
4.1.1.2.3.1检查会计帐薄设置的合理性、合规性及实用性。
4.1.1.2.3.2对各种帐薄记录定期进行复核,检查记帐和结帐的合规性。
4.1.1.2.3.3责成有关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帐薄及记录进行更正调整。
4.1.1.2.4财务报表
4.1.1.2.4.1对报表进行制度审核,检查报表是否按会计制度编报,以及各项指标的真实可靠性。
4.1.1.2.4.2对报表进行技术审核,检查报表项目、指标填写的完整性,帐表及表表之间的勾稽关系的相符性。
4.1.1.2.4.3责成报表编制人对不合格的报表进行更正。
4.1.1.2.5根据公司需要开展专题审核和分析。
4.1.2分析
4.1.2.1按月度、季度及年度对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根据分析找出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1.2.2参与经营管理分析活动会,协助解决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1.3预算、计划管理
4.1.3.1根据上年度财务情况及时编制年度预算,并根据年度预算情况编制月度计划。
4.1.3.2监督、检查预算、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意见。
4.1.4其他临时安排的工作。
4.2要求
4.2.1稽核方面
4.2.1.1定期对发生的财务收支业务及帐、表、凭证进行日常稽核工作。
4.2.1.2每月20日前对上月帐薄进行复核。
4.2.1.3每月及时对各种财务报表进行复核。
4.2.1.4对工作内容的稽核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100%。
4.2.1.5每月对稽核工作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汇报领导。
4.2.2财务分析方面
4.2.2.1资料分析要及时、全面、准确,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2.3预算、计划方面
4.2.3.1预算、计划编制要全面且切实可行,保证其准确率。
4.2.3.2预算、计划要落实到位,其执行情况要严格考核。
5.1分管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检查和考核本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5.2检查与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各项内容。
5.3考核标准为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九九九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5.4考核结果与当月个人效益挂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