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12366.1—1990《综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原则与方法》,G13/T 12366.2—1990《综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工业产品综合标准化一般要求》,GB/T 12366.3—1990《综合标准化工作导则农业产品综合标准化一般要求》和GB/T 12366.4—1991《综合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综合体规划编制方法》。 本标准与代替的四项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原来4项标准的公共的、合理的、符合当前要求的部分,进行了综合提炼;
——剔除了GB/T 12366.2—1990中工业产品这一具体范围限制,保留一般性要求;
——删除GB/T 12366.2—1990中附录A“电扇综合标准化相关要素示意图”;
——剔除了GB/T 12366.3—1990中农业产品这一具体范围限制,保留一般性要求;
——删除GB/T 12366.3 1990中附录A“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长绒棉相关要素图”;
——将GB/T 12366.4—1991中的内容合并到本标准中来,作为总体规划的一部分。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