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标准制定一直采用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的制度。标准制度由技术委员会负责,由标准工作组起草。经过技术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投票表决,在采纳大多数会员共同意见后,并由大多数会员投票赞成,标准才获批准,作为正式标准出版。在一项标准编制过程中,对该编制感兴趣的每个会员和任何热心的团体都有权充分发表意见,委员会对提出的意见都给予研究和处理,以吸收各方面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根据ASTM出版物报道,1997年ASTM制定新标准350个,修订标准1698个,开展标准化活动2681次。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到,活动频繁,并且卓有成效。ASTM标准现分为15类(Section),各类所包含的卷数不同,标准分卷(Volume)出版,共有73卷,10000多个标准,以ASTM标准年鉴形式出版发行。1999年的标准年鉴分类、各类卷数及标准数如下:
第一类,钢铁产品;
第二类,有色金属;
第三类,金属材料试验方法及分析程序;
第四类,建设材料;
第五类,石油产品、润滑剂及矿物燃料;
第六类,油漆、相关涂料和芳香族化合物;
第七类,纺织品及材料;
第八类,塑料;
第九类,橡胶;
第十类,电气绝缘体和电子产品;
第十一类,水和环境技术;
第十二类,核能,太阳能;
第十三类,医疗设备和服务;
第十四类,仪器仪表及一般试验方法;
第十五类,通用工业产品、特殊化学制品和消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