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评员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前,必需熟知本次考核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定标准。
(2)负责考核场地、设备、工、卡、量具的检查及其考核所用材料的检验。
(3)在考评过程中,评分人员应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相互之间不得暗示或沟通。
(4)一般情况下,考评员不参与监场,不与考生见面。
(5)考评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测评打分,认真填写测评记录并签名。
(6)鉴定对象有违纪行为,考评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写在考场记录上。
(7)操作技能考核的检测、评分工作完成后,写出考评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意见。
(8)协助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
(9)考评员要不断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知识和技术,提高鉴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