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耕地是根本。中国耕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使用,耕地质量退化严重,土壤环境已亮起“红灯”。中国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试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等项目,为遏制耕地退化、提升耕地质量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落实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是主要的基础和前提。
2014年12月23日,国家标准计划《耕地质量等级》(20142249-T-326)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农业农村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按照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和要求,以县域耕地地力评价、省级耕地质量评价以及区域耕地质量汇总评价丰富实践为基础,广泛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征求意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最终历时1年半完成了这项标准的编制。
2016年12月30日,国家标准《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6年12月30日,国家标准《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实施。
国家标准《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主要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北京市土肥工作站、山东省土壤肥料总站、江苏省耕地质量保护站、山西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华南农业大学。
主要起草人:任意、宁鸣辉、赵永志、仲鹭勍、薛彦东、陈明全、李涛、王绪奎、张藕珠、李永涛、郑磊、胡良兵、李荣、辛景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