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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总额其他问题

2022/07/1693 作者:佚名
导读:代扣代缴部分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各类扣 款都应计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住房补贴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字〔1992〕80号)规定,职工住房补 贴应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 独生子女补贴是否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代扣代缴部分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各类扣 款都应计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住房补贴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字〔1992〕80号)规定,职工住房补 贴应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

独生子女补贴是否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伙食补贴

误餐补贴是指对因公外出,需要在外就餐的职工给予的补助,是属于差旅费性质的补贴, 不计入工资总额。除此以外,对所有以误餐补贴的名义发给职工的伙食性补贴一律计入工资 总额的“津贴和补贴”项内。

单位发放的其他费用是否统计为工资

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的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是否应统计为工资

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 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计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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