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解应遵循各参与部门的工作程序,如调解程序、处理程序、司法程序等。联合调解除应注意共同调解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之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组织领导。联合调解工作对象是大型的、复杂的民间纠纷,需要参与的各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因此必须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特别是面对带有家族性、宗教性的大型纠纷和群众性械斗,专项治理多发性、易激化纠纷,更应加强组织领导,必要时可由基层人民政府出面,制定工作计划,一一部署。
2.加强调解处理民问纠纷中的信息传递与反馈。大型纠纷往往涉及几个地区或者跨出县界、省界,参与调解处理的部门较多,并且分散。因此,必须加强调解处理民间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使主管领导了解纠纷发生、发展动态,了解调解处理效果,了解群众对联合调解的反映;同时也可使各部门更好地贯彻领导意图,按照民间纠纷调解部署开展工作。
3.要严格政法界限。联合调解往往会与行政处理、法院审判相联系,因此,应严格按照各部门的分工,防止以罚代调,以调代法,严禁越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