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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2022/07/1642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协调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法规科)。承担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协调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法规科)。承担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承担经核准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运行监测与综合分析科。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起草重要文稿。

(四)工业发展科。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制造强市建设的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组织实施珠三角洲地区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体系专项规划相关任务。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新材料工业和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原材料工业、新材料工业和消费品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技术改造与创新科。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推动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

(六)工业园区科。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产业转移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指导工业园区申报认定和调整工作。

(七)装备工业与电子信息科。组织拟订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装备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高端装备及其他装备制造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电子信息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电子信息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电子信息有关装备、芯片、元器件、仪器等的研发制造及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

(八)军民融合与工业节能科。承担市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调落实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监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十)民营经济科。组织拟订并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服务体系建设科。组织拟订并实施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组织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二)无线电管理科(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无线电管理综合协调和规划编制工作。承担无线电频率的指配工作。负责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以及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进口、销售管理。开展军地、市际、跨区域无线电业务协调。依法配合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无线电管理的监督检查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开展无线电信号监测、设备检测以及相关数据分析应用。组织开展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规划编制。组织开展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

市中小企业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日常工作由民营经济科、服务体系建设科承担。

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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