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认真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现就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胶州政务网”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390条,其中包括公文法规、日常工作信息、人事任免、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政策解读等多方面内容。同时我局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140余条图文信息,内容既包括与社会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工作信息,也包括“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指导,以及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等内容,有利于社会群众多层次深入了解我局工作情况,加强政民互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2、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大数据和智慧城市建设中心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8件,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3、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部门及群众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要求,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以“胶州政务网”网站作为我局政务公开平台,以局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二平台,对政务动态等不同层面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同时,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
4、监督保障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加大监督保障力度,以多种方式保证政务公开规范有序。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由局大数据科牵头的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做好建章立制,通过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更新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政府信息管理
从建章立制入手,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使之成为顺利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力保证;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细化公开目录、规范公开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大数据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建立起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纪有追究的工作机制。各科室、各单位根据各自业务职能,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部门、本业务的主动公开工作。
6、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5件,承办4件,会办11件,全面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承办件及时面复代表和委员,得到代表和委员的满意反馈,会办件按时报送承办部门,并配合承办部门做好面复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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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市政府令) |
5 |
5 |
5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20 |
20 |
2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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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14 |
-39 |
27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95 |
1001 |
229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 |
-4 |
17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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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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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84435808元 |
-335261347元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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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2116511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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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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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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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8 |
0 |
0 |
0 |
0 |
0 |
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6 |
0 |
0 |
0 |
0 |
0 |
56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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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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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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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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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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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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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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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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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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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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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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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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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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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8 |
0 |
0 |
0 |
0 |
0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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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科室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不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不够,导致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格式内容等不够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建议
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解放思想,提高公开意识。抓好学习贯彻,使全局上下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同时,采取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标准,提高公开质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胶州市自然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2、为了保证公开内容的便民性,安排专人对于已发布的不规范的政务信息及时撤回重新修改,加强定期的业务培训,务必保证政务公开信息格式内容的规范。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培训等方式提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于政府公开信息的敏感度,争取每个科室都要培养配备一名政务公开的业务骨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对公开内容、形式、期限等方面的核查和调整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