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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内设机构

2022/07/16120 作者:佚名
导读:一、院办公室(总师办公室) 1、负责院支部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院总师办会议及其他院级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协调会议决定的实施,并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 2、负责院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党建工作、队伍和组织建设。 3、起草院年度工作报告,院大事记及其他相关文件,起草制定院战略发展规划。 4、负责院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思想动态及相关教育、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纪检和监督工作。 6、组织青年团员的日常

一、院办公室(总师办公室)

1、负责院支部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院总师办会议及其他院级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协调会议决定的实施,并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

2、负责院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党建工作、队伍和组织建设。

3、起草院年度工作报告,院大事记及其他相关文件,起草制定院战略发展规划。

4、负责院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思想动态及相关教育、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纪检和监督工作。

6、组织青年团员的日常工作。

7、负责院公文的综合处理、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院财务综合管理。

9、负责编制院年度设计工作计划,院设计任务以及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组织院生产会议,院管项目统计和各种经营。

10、负责院信息和网络管理,为院领导日常工作提供重要信息及服务。

11、负责院图书、报刊、资料管理。

12、负责院人事档案、人力资源的管理、开发和使用。

13、负责院科技档案的管理与施工图交付管理。

14、负责院对外发展合作管理,对外接待工作的管理。

15、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为院领导、总工及总建筑师日常工作提供服务。

16、负责院出国、国内业务技术交流和考察的管理。

17、负责院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职工、干部考评和先进评比表彰工作。

18、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组织完成。

二、院科技质量处

1、负责院总工、总建筑师和院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依据院发展战略规划,编制院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及各协会、学会的管理。

4、负责设计标准、规范、标准图集、软件的使用控制。

5、负责科技信息采集、分析和利用。

6、负责院质量体系的运行、改进和创新。

7、负责院设计施工图、文件的审查、施工设计联系变更的审查及设计质量管理工作。

8、负责设计、科研的创优、评优和评优组织工作。

9、负责院职工技术协会的日常管理。

10、负责院在岗人员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院各类技术人员职称及注册人员的评审和申报管理。

11、负责院新农村建设的管理。

12、负责院科技应用、推广和使用,各类技术咨询活动管理组织和服务。

13、负责院企业资质年检、申报等管理工作。

14、负责设计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抽查及对客户服务的管理工作。

15、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组织完成。

三、院行政总务处

1、依据院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处室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院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综合治理管理工作。

3、负责院劳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院工会、妇联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职工休疗养计划以及福利分配服务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服务和院各类文体活动、健身运动。

6、负责院职工纪律考勤管理。

7、负责院重大会议后勤服务,重要节庆活动的按排。

8、负责院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10、负责院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以及部分固定资产的经营与管理。

11、负责院职工住房管理。

12、负责院岗位服务制度的制定,院统一标志、标牌制作,院后勤服务基建管理。

13、负责院车辆使用、维护、调度的管理。

14、负责职工医疗保险的费用报销、职工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15、负责院文印、打字、晒图、设备、设施使用管理。

16、负责院临时工聘用人员及返聘人员的综合管理。

17、负责劳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

18、负责院安全和保卫、传达室管理。

19、负责院后勤食堂的综合服务和管理。

20、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组织服务和实施。

四、创作研究中心

1、依据院战略发展规划,提出院内研究课题并承担相应的研发项目。

2、按照院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下达的重点任务,明确创造研究的重点方向,开拓市场,积极参与市内外项目的竞争。优化组合,建立中心与所相互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创作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3、创作研究中心承担院重大、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院重大、重点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

4、组织院重点课题的研究规划和设计方案的研讨、评审工作。

5、组织院级专家评审组的方案会审和评议工作,负责一般项目设计方案的技术指导。

6、负责对外设计方案前期的合作。

7、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组织服务和实施。

五、设计一所、设计二所、市政设备所、勘察测量所

1、主要负责本院承接项目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环境景观等专业的设计和勘察测量工作。全面落实院下达的工作计划和任务。积极拓展市场,明确本所的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纪律与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本院的形象。

2、健全和建立院所二级生产合同,计划任务分配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敢于竞争,勇于实践,全面提升履行合约的工作能力。

3、明确以服务客户为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设计质量和优化服务水平,大力推行科技强院战略总体目标。

4、依据院制定的薪酬体系,各所应细化分配和分工,优化各专业组合增加,增强力和

团队协作精神。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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