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图纸的审查;
(2) 在建造期间和安装之后的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并应符合审查批准的图纸要求:
1 确认稳性资料和破损控制图;
2 确认结构防火布置;
3 确认干舷甲板下的防撞舱壁、机器处所两端与货舱和其他处所分隔舱壁的水密性;
4 确认水密甲板、围壁通道、隧道和通风管道的水密性;
5 确认主、辅操舵装置符合规定的要求;
6 确认关闭燃油、滑油和其他的燃油类舱柜上阀门遥控装置的操作功能;
7 确认各种开口关闭设施的功能;
8 确认救生设备的配备;
9 确认救生艇筏的降落装置的降落和回收功能;
10 确认水灭火系统符合规定的要求;
11 确认防火控制图的存放 ;
12 确认固定灭火系统、探火及失火报警系统符合规定的要求;
13 确认航行灯、号型和声响信号的配置及功能;
14 确认磁罗经、陀螺罗经、回声测深仪、雷达、舵角指示器和螺旋桨转速指示器等的配置及功能;
15 确认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效用;
16 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17 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18 确认周期无人值班机器处所的功能;
19 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及功能;
20 对油船的附加要求如下:
(a) 货油舱开口,包括填料、围板、盖板和防火网及透气盖的检查;
(b) 货油舱压力/真空阀及防火网的检查;
(c) 货油舱透气管包括透气桅和集气管的检查;
(d) 燃油舱、含油压载水舱、油污水舱及空舱透气管防火网的检查;
(e) 确认货油舱内及附近无潜在着火源;
(f) 货油泵舱内扶梯的检查;
(g) 对泵舱舱壁渗漏和裂纹及穿孔密封装置的检查;
(h) 对泵舱内管路的检查;
(i) 对泵舱通风系统包括导管、风闸和防火网的检查;
(j) 对油泵、舱底泵、压载泵、扫舱泵底座轴封及切断装置的检查;
(k) 确认舱底污水系统的工作情况;
(1) 确认油位指示系统;
(m) 确认危险区域内的所有电气设备;
(n) 确认甲板泡沫系统;
(o) 确认甲板喷水系统和洒水系统;
(p) 确认货油管路;
(q) 确认货油泵舱的固定灭火装置;
(3) 确认船上已配备所需的各种文件。
初次检验合格后,应签发适航证书。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