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实施以来,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共同建设的原则,中国溢油应急能力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的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设备老化严重,难以保障设备在应急反应中有效发挥作用。为了规范指导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组织了该标准的编制工作。
标准计划
2018年5月29日,行业标准计划《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规范》(JT 2018-54)下达,项目周期18个月,由交通运输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上报及执行。
发布实施
2020年10月30日,行业标准《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规范》(JT/T 1345-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2021年3月1日,行业标准《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规范》(JT/T 1345-2020)实施。
行业标准《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规范》(JT/T 1345-2020)依据中国行业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主要起草单位:烟台海事局、福建海事局、辽宁海事局、河北海事局、武汉理工大学。
主要起草人:丛旭东、韩龙、陈武祥、刘奡、王猛、张春昌、刘敬贤、刘万海、徐峰、林建、王新权、王军涛、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