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标解释与计算分析方法
指标解释与计算分析方法见表2。
序号 指标 指标解释 计算分析方法
1 人均GDP 增长率 地区评价期内人均GDP年平均增长率 用平均法计算
2 人均综合用水量 地区取水资源量的人口平均值 评价取用水资源总量/地区总人口
3 万元GDP取水量 地区每产生一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的取水量 地区总取水量/GDP
万元GDP取水量下降率 地区评价期内万元GDP用水量年平均下降率 用平均法计算
4 三产用水比例 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用水比例
5 计划用水率 评价年列入计划的实际取水量占总取水量的百分比 计划内实际取水量/总取水量*100%
6 自备水源供水计量率 所有企事业单位自建供水设施计量供水量占自备水源总供水量百分比。 所有企事业单位自建供水设施计量供水量/自备水源总供水量*100%
7 其它水源利用替代水资源比例 海水、苦咸水、雨水、再生水等其它水源利用量折算成的替代常规水资源量占水资源总取用量的百分比 海水、苦咸水、雨水、再生水等其它水源利用量折算成的替代水资源量/水资源取用量*100%
8 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 涉水事物一体化管理;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都有节水管理机构,县以下政府有专人负责,企业、单位有专人管理,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 定性分析
9 制度法规 用水权分配、转让和管理制度;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排污许可和污染者付费制度;节水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用水计量与统计制度等;具有系统性的水资源管理法规、规章,特别是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法规与规章。 定性分析
10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定性分析
11 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具有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具有科学适用的用水定额;两套指标的贯彻落实情况。 定性分析
12 促进节水的水价机制 建立充分体现水资源紧缺、水污染严重状况,促进节水防污的水价机制。 定性分析
13 节水投入保障 政府要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稳定的投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入。 定性分析
14 节水宣传 将水资源节约保护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节水意识深入人心,全社会形成节水光荣的风尚;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举报机制。 定性分析
15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 评价年地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的城镇人口平均值 城镇综合生活用水总量(生活用水,不含第三产业用水)/城镇人口数
16 节水器具普及率(含公共生活用水) 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水使用节水器具数与总用水器具之比 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水使用节水器具数/总用水器具数*100%
17 居民生活用水户表率 居民家庭自来水装表户占总用水户的百分比 居民家庭自来水装表户数/总用水户数*100%
18 灌溉水利用系数 作物生长实际需要水量占灌溉水量的比例 灌溉农作物实际需要的水量/灌溉水量
19 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率 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百分比 投入使用的节水灌溉工程面积/有效灌溉面积*100%
20 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平水年) 农业实际灌溉面积上的亩均用水量 实际灌溉水量/实际灌溉面积
21 主要农作物实际灌溉用水定额 地区(平水年)每种主要农作物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 根据地区实际确定需要评价的主要农作物,统计每种主要农作物(平水年)亩均灌溉用水量的平均值。
22 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 地区评价年工业每产生一万元增加值的取水量 评价年工业水资源取用总量/工业增加值
2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占工业总用水的百分比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工业总用水量×100%
24 主要工业行业产品用水定额 地区主要工业行业产品实际用水定额 根据地区实际确定高用水行业及其主要产品,统计高用水行业主要产品实际用水定额。
25 自来水厂供水损失率 自来水厂产水总量与收费水量之差占产水总量的百分比 (自来水厂)出厂水量-收费水量)/出厂水量*100%
26 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 地区评价年第三产业每产生一万元增加值的取水量 评价年第三产业水资源取用总量/第三产业增加值
27 污水处理回用率 污水处理后回用量占污水处理总量的百分比 污水处理后回用量/污水处理总量*100%
28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量占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量/工业废水排放总量*100%
29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城市处理的生活污水量占城市生活污水总量的百分比 城市处理的生活污水量/城市生活污水总量*100%
30 地表水水功能区达标率 水功能区达标数占水功能区总数的百分比 水功能区达标水面面积/划定水功能区水面总面积总数*100%
31 地下水超采程度 对地下水超采进行评价 按照SL 286-2003《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进行。
32 地下水水质Ⅲ类以上比例 地下水Ⅲ类以上(Ⅰ、Ⅱ、Ⅲ类)水面积占地下水评价面积的比例 评价区地下水Ⅰ、Ⅱ、Ⅲ类水面积/评价面积*100%
注:《指标体系》仅列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评价指标,各地区可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根据需要增补其它指标。
附件下载: 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