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节能型开放式双层石材坡屋面施工工法》施工时,除应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安全施工的规定外,尚应遵守注意下列事项:
1.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该工程的特点,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过程控制程序》,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整个施工全过程,科学地进行安全管理和组织施工。
2.屋面施工为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应符合2005年前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及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规程的各项要求。高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或其他安全设施。作业区域内的高压线一般应予拆除或改线;不能拆除时,应架设安全防护,并与其保持安全作业距离。
3.电焊工工作前必须戴好防护用品,电焊钳、电线切勿搭在焊件上,以防止损坏漏电。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焊接。在使用气焊时,严禁抛掷、滚动气瓶,撞击、暴晒及接近高温。严禁把未熄灭之焊枪放入水中冷却。严禁在乙炔发生器附近有火种。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必须严格分离,二者距离大于5米。焊接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皮管是否漏气。工作完毕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处理放置。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安装工要注意各类脚手架的牢固安全,制止冒险、冒失行为。对石材、配件等要整理归库,不得随地乱丢或堆放在脚手架上。交叉作业时,应注意上下工序的配合,不得任意扔掷工具及材料,以免伤人。凡需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的,事先要得到工地负责人或工地管理员的批准办好"动火证"并做好动火周围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