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正科级建制,为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区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工程年度建设计划;
3、会同规划、国土、市容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农(居)民建房,进行现场察看,审核建房材料,定期组织审批;
4、根据区防汛排涝指挥部要求,精心编排城区防汛排涝工作计划,制定城区防汛排涝预案;负责城区泵站的定期检查和维修;负责城区明渠的清淤清障、道路下水的清掏疏浚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项目施工的技术指导、现场监督管理工作,主持解决工程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负责监督落实项目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管理和协调工作,做好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6、负责城区道路下水、路灯、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负责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完善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及管理。
8、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行政许可。
9、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10、承办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