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监察大队
1、组织开展对本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县城规划区、城乡结合部、省县道路两侧、重点矿区、地质地貌保护区以及全县国土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动态巡查。
2、具体从事县国土资源局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制作谈话笔录。
3、组织开展对县国土资源局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现场勘测、调查。
4、根据调查取证、勘测情况,形成调查报告,交局执法监察室审查。
5、对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等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
二、国土资源测绘队
1、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
2、搞好本队的勤政、廉政及综治工作;
3、依法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来测绘事项;
4、负责全县的有关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
5、搞好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6、及时为全县各类用地提供好测绘、成图等服务工作;
7、协同组织国家测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
2、搞好本中心的勤政、廉政及综治工作;
3、积极向上获取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信息;
4、完成省中心下达的召市镇土地整理项目任务;
5、完成农车乡土地整理项目任务;
6、完成华塘乡土地整理实施的前期工作;
7、完成猛西乡高峰村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
8、做好本年国家、省投资整理项目四宗资料收集及上报工作;
9、配合搞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拟定并实施有关土地、矿产收购储备规划、计划、方案;根据土地收购计划,统一收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经营和管理由州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建设用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的范围;负责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及土地供应前期开发准备工作;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资金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