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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夏季城市市容环境大扫除行动方案简介

2022/07/16111 作者:佚名
导读:现制订苏州市夏季城市市容环境大扫除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迎接“青奥会”的召开为契机,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市容环境类突出问题,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总体思路,集中开展夏季城市市容环境大扫除行动,进一步优化城市市容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为“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清理居民小区(

现制订苏州市夏季城市市容环境大扫除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迎接“青奥会”的召开为契机,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市容环境类突出问题,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总体思路,集中开展夏季城市市容环境大扫除行动,进一步优化城市市容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为“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清理居民小区(包括楼道)、居民院落、背街小巷、屋顶、绿化带的各类积存垃圾、大件垃圾;

(二)集中清理各类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区等内部与周边的各类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

(三)集中清理建筑工地、待开发地块、拆迁工地等地块的各类积存垃圾;

(四)集中清理沿路、沿河、沿高架、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的各类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

(五)集中清理公共场所(包括商贸区、旅游景区、火车站、汽车站和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

(六)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运输、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运输企业和车辆。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城市市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务求做到行动迅速、组织有力、成效明显、常态长效。本次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现在起至7月31日,主要任务是制订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动员部署,开展宣传活动等。

(二)实施阶段:8月1日至15日,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大扫除行动,完善市政设施,清理各类垃圾;8月16日至8月31日,主要任务是开展监督检查,查漏补缺,巩固行动成果。

(三)提升阶段:9月1至9月30日,主要任务是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违法运输、乱倒偷倒等行为的打击,推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体系建设。

四、职责分工

成立以周乃翔市长为组长,张跃进、徐惠民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夏季城市市容环境大扫除行动领导小组,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及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市容市政局:负责整个行动的牵头抓总,联合相关部门做好督查指导工作;联合各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建立健全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区领导分工挂钩联系制度,发挥乡镇、街道的主体作用,发动市民群众,开展辖区市容环境问题的整治,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措施。

市各“路长”单位:负责单位内部及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发挥“路长”单位作用,加强所属路段的巡查和宣传发动,推动各沿街商户及企事业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市住建局:按照创建文明工地的要求,会同各区督促各类建筑工地加强内部及周边市容环境的源头管理,及时清运积存垃圾、规范围档作业措施等。

苏州工商局:发挥行业管理优势,会同各区督促各类农贸市场加强内部及周边市容环境的管理,落实责任保洁制度。

市土地储备中心、苏州城投公司:会同各区加强储备地块市容环境的管理,清理积存垃圾,加强围档,完善管理制度。

市水利局(水务局):负责会同各区加强河道的保洁。

市委宣传部:配合市容市政管理部门做好行动的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市文明办、市绩效办:配合市城管委办公室做好行动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夏季城市市容环境大扫除行动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也是迎接“青奥会”在江苏举行的重要举措,更是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建设美丽苏州的客观需要。各地、各部门要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夏季城市市容环境大扫除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行动。市政府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市市容市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地要切实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各部门及各“路长”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以赴、主动参与,互相协同、密切配合。

(三)强化宣传,全民动员。市容市政管理部门要会宣传部门制订专门的宣传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相关跟踪报导,将宣传工作贯穿行动始终,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支持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发放倡议书、上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属地单位、社区、市民、志愿者参与整治行动。鼓励市民群众通过寒山闻钟、12345和数字城管平台反映市容环境方面的相关问题,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考核,落实责任。夏季城市市容环境大扫除行动结束后,市城管委办公室、绩效办、文明办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分成若干小组分赴各地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各“路长”单位的考核,由市文明办牵头纳入“路长制”和“门前三包”工作日常考核内容。各区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作的监督检查,其考核成绩也要进行排名,由市统一组织登报公示。行动中,对作风不实、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各地、各部门既要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在短时间内提升市容环境整体面貌,又要按照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的要求,划定责任区域,定人、定岗、定责。对群众反映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问题,要研究对策,加强管理。对各类垃圾要日产日清,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

各县级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自行组织实施。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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