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的必要性
(一)制定出台《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展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批示的现实需要,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长远需要,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行立改的迫切需要(湖北省委已把对垃圾分类工作思想上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参与率不高等问题作为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之一,列入专项整改整治内容)。
(二)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展开,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使垃圾变废为宝、实现资源再生利用,进而助推我市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展开,有利于推动公民教育、环境教育、法制教育和文明习惯的养成,有利于带动全社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发展,进而提升和促进全市个人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四)制定出台《实施方案》,顶层设计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职责职权、方式方法、保障措施等,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明方向提供政策支撑,有利于统一全社会的共识、凝聚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推,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方案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四)《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19]47号)。
(五)《荆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8-2035)》。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四个部分组成:
(一)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总体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立我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试点示范,循序渐进、健全机制,创新发展、协同推进,有效衔接”的基本原则,确定了我市自2019年到2025年“七年四步走”的阶段性年度目标任务。
(二)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四大主要任务,即推进源头减量、推行分类投放、推行分类收运、推行分类处理。
(三)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责任划分,分别是垃圾分类组织领导和职责、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责任主体、明确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
(四)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五个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分别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宣传引导、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制度保障、健全考核机制,特别是建立高规格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分类”的部门管理责任、以街道(乡镇)为工作单元的具体落实责任,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