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草原属中国的生态脆弱区,具有气候干旱,水资源短缺,土壤结构疏松,植被覆盖度低,风蚀强烈的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草原区矿产资源尤其是大型煤矿开发建设与日俱增,不可避免地对原有地表植被造成了破坏,加剧了内蒙古自治区沙漠化和水土流失的进程,加速了生态系统的退化,极大地破坏草地生产力水平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扰动,也影响了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恢复和重建矿区尤其是排土场坡面生态环境成为草原区矿区的一个重要内容。鉴于此,制定了地方标准《草原矿区排土场坡面植被恢复微灌技术规程》(DB15/T 2128-2021)。
标准计划
该标准是根据《内蒙古质监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内质监标函(2018)154号)文件要求制定的,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起草过程
2013年-2015年,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主持,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等科研院所及企业参加,开展草原矿区排土场植被恢复综合技术试验,项目2016年12月通过水利部组织的验收;2017年7月开始,由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负责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矿区水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针对矿区地表裸露和水资源短缺现状,研建不同植被配置条件下的节水灌溉技术及不同灌水形式的节水效果等进行了多点试验和示范。
2019年3月,起对成果进行了汇总与分析,7月编制形成了“规程”草案。
2019年10月,初步在行业内对“规程”进行了初次征求意见,并召集部分专家对“规程”进行了研讨,对初稿进行修改与完善。
发布实施
2021年3月25日,地方标准《草原矿区排土场坡面植被恢复微灌技术规程》(DB15/T 2128-202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1年4月25日,地方标准《草原矿区排土场坡面植被恢复微灌技术规程》(DB15/T 2128-2021)实施。
地方标准《草原矿区排土场坡面植被恢复微灌技术规程》(DB15/T 2128-2021)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规定起草。
起草单位: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梁占岐、荣浩、珊丹、何京丽、邢恩德、郭建英、刘艳萍、崔崴、刘铁军、李锦荣、张 欣、张铁钢、田秀民、杨振奇、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