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莆田市乃至福建省7个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中,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实体性法规。
该条例以“科学规划、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绿色发展”为原则进行制度设计,共五章三十二条,分别为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在规划与建设一章,对绿心规划的编制原则与程序、空间划分与管制、产业引导与管理、村庄分类与规划、村民住宅建设、周边地区建设等重点问题作出规定。在保护与管理一章,从水、林、田、湖、湿地等层面,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从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等方面,提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规则。